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意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自2017年起,全国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200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国务院医改办日前会同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我国将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广“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并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以期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药价虚高,缘于错位的“补偿”机制
我国长期以来“医药不分”、“以药养医”。从医院的角度看,这是一种错位的“补偿”机制。
多数公立医院收入主要来自于3个渠道:政府财政补助、按项目收费的医疗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
1、政府财政补助一般占不到10%,而医疗服务价格又偏低,医院只能做大药品加成收入。收入偏低的医生,获得价值回报的需求最终传导到药价上,“用贵药、开大处方”就成了难以遏制的偏好。
2、药品市场的角度看,这是基于医药利益捆绑下的价格合谋。药品经营企业多如牛毛,但产品同质化严重,加上生产、流通环节较乱,在激烈竞争中把药价推高,成为一种相互默契的现实选择。
医改的重点环节
将虚高的药价降下来,是医改的重点环节。
从制度设计上看,要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将“两票制”的执行情况作为药品企业的投标中标和配送的必备条件,这是从源头上进行把关。
另外,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情况的监督,税务部门加强对“两票制”尤其是对购销发票和逃税漏税情况的稽查,这一系列举措应该说是环环紧扣。但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让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
解决药价虚高,要让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
要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从根本上来说,既要“收”,又要“放”。
“两票制”是收,管住医生乱处方是收,管住医院暗箱操作是收,但任何收的办法都难以避免漏洞,这就需要通过“放”来弥补这个漏洞。
1、要扩大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保密的电子处方向患者开放。
2、对那些医生认为必须用的又不能报销的药品,必须事先向患者说明,患者可以去医院的药房买药,也可以去社会上的药店买药。
3、这样客观上就把医院药房放到市场上竞争,医院想在价格上捣鬼可能就无能为力。
解决药价虚高,破除“以药养医”格局是根本
“两票制”的出台和落地,不乏善意的初衷和目的,但即便“两票制”最终落地,其仍然无法规避“养医”的现实,中间流通环节的减少,只不过是“头痛医头”式的改革模式。只有真正解开“以药养医”的症结,才能让药品维持在合理的市场价格区间。
在推行‘两票制’同时,必须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回归医疗服务的价值规律。当医院不需要从药品中获取收入,而是有合理的收入渠道,药价自然就在竞争中降下来了。
通过改革促使医生合理、规范用药,是医药分开的最高法则,而这需要形成一个责任和利益边界均合理清晰的制度环境。直面20多年的药品回扣沉疴,切断医药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条,努力提升医疗的公平性,医改才能在造福社会的路上不断前进。
点评:
“两票制”是良方,但不是灵丹妙药。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还需破除“以药养医”格局。要啃下这块改革“硬骨头”,注定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再艰难,该改革的必须改,别让百姓等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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