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 微信报名 ※ 万题库
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8〕28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社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及考试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核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3 日、14 日。
考试科目: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试科目:10月 14 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一)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请参加考二科(免二科)的人员,先决条件是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报考专业参考附件3),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报考专业参考附件2),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3日
(一)考生注册。首次使用该平台的报考人员必须进行注册方可进行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新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防止报考人员填报错误。
(二)上传照片。2018年注册的新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考生必须预先下载(http://zg.cpta.com.cn)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由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报考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审核报考条
审核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8月4日
凡2016年、2017在甘肃省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均须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现场审核办法: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须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格式)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免二科人员还需携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现场审核后,考生如有修改信息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修改申请,修改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现场审核。缴费成功后,各类信息一律不能修改)。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地点:甘肃电大(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市政府西侧) 政策咨询电话:0931-7617707
(五)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6日至8月5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资格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需要领取发票的,请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凭准考证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六)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考试费每科61元。
(七)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应试时必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要求做答。
(三)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药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点击打开链接
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点击打开链接
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点击打开链接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点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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