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挂出《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出台的多项措施中,有三大重要改革举措与药店药师密切相关:
1.搭建消费者、医师、药店、药师、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用药平台互联;
2.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3.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这三条重大改革引发业内人士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医师、药店、药师三者结合在一起,给零售药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专业提升机会。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意味着,药店允许“挂证”了!要知道,挂证行为一直备受诟病,全国各地都在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活动。这又是如何理解的呢?
其实该政策的初衷是让医疗机构的药师到零售药店执业,帮助零售药店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而该政策或许能很好地解决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足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的现实难题。要知道,尽管近年来成都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队伍不断壮大,但目前仍不满足每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需求。因此执业药师不足而引发的“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共同难题,同时也是药监部门飞检和严厉打击的对象,一旦被查实,从严处罚。这令无数零售药店为之困苦。
所以现在,相关部门无论是采用推行远程审方,还是倡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都被认为是较为务实的和了解市场实际情况的举动。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多点执业能够缓解当前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情况,但要真正落到实处,仍有不少难题要解决,“挂证”的判定便是其中之一。
有分析说,这是药店另一种形式的“挂证”,或者说是“反向挂证”,也就是人在药店,证在店外;也有分析认为,一直被认定为非法的“执业药师挂证”因此政策的出台而具有了合法性。
所谓“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提供给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人不在证在”的情况正是判断“挂证”的依据之一,假如多点执业实行之后,如何对“挂证”行为作出判定,保障企业和执业药师执行多点执业?
也有不少声音认为,多点执业或将导致门店药学服务质量的下降,“多点执业就意味着要求执业药师拥有分身术,同时兼顾多家门店,对门店以及执业药师个人来说,都是一个考验。”也有执业药师担心,多点执业的实行会降低薪酬待遇……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