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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报考西藏考区201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成绩已于12月20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请登录(>>查分入口)查询。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将对拟合格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以上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如下材料并于2019年1月11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电话:0891-6845920) ,进行考后资格复核。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合格考生,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发放证书的处理决定。
执业药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经历证明;
4.参加免考两科(报考级别为免两科)的拟合格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免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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