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1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三、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集中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角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5房间。
五、联系电话:0392-3335878。
附件: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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