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9〕30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审查(审查工作分为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8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9月5日16∶00。
二、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三、资格审查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报考级别为“免两科”的应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核。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9年8月23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0533-3169575)现场审核。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提供)。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附件: 《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9〕30号)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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