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执业药师考试 > 考试资讯 > 安徽 > 正文

2019年安徽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办事指南

来源:考试吧 2019-11-06 8:34:21 要考试,上考试吧! 执业药师万题库
“2019年安徽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办事指南”供考生参考。更多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信息请访问考试吧执业药师考试网。

  根据安徽省发布的《关于执业药师注册增加全程网上办理方式的通告》得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增加执业药师注册全程网上办理方式。

2019年安徽执业药师注册网上办事指南

  各位执业药师请注意,只有在合肥市进行注册的执业药师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其余地市执业药师还是按照“网上申请,窗口办理”模式!!!

  首次注册:

  行使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5、能在职在岗执业。

  申报材料:

  请执业药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用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填写首次注册申请信息。注册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标注有“申请号”的申请表,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2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打印),并贴好照片。

  执业单位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如实说明该执业药师是否有违法、犯罪等行为的记录,是否患有精神类的疾病,是否受过取消执业药师资格处分,能否从事执业药师工作等相关情况。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需有资格证书编号和姓名、照片)。

  3、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共同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委托书》原件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执业药师本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片1张(白底,2寸)。用铅笔在照片背面写明执业药师姓名。

  5、县级以上(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6、非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当年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提供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当年起,至本次注册申请的上一年度的,完整的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记录原件、复印件。学分记录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学分记录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8、证明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执业的相关文件(如劳动合同或劳务聘用合同等的原件、复印件。执业药师本人是申请执业的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注意事项:

  1、“执业单位公章”必须与申请表中的“执业单位名称”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文件”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号码一致。

  3、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提供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标注的执业类别和证书号码一致。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码”是指资格证书的“编号”(红色印刷字),而不是“管理号”。

  5、在安徽省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学分问题的咨询电话:0551-63710076,0551-63710079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再次注册:

  行使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5、能在职在岗执业。

  申报材料:

  请请执业药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用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填写再次注册申请信息。注册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标注有“申请号”的申请表,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2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打印),并贴好照片。

  执业单位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如实说明该执业药师是否有违法、犯罪等行为的记录,是否患有精神类的疾病,是否受过取消执业药师资格处分,能否从事执业药师工作等相关情况。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需有资格证书编号和姓名、照片)。

  3、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共同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委托书》原件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执业药师本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片1张(白底,2寸)。用铅笔在照片背面写明执业药师姓名。

  5、县级以上(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如中途注销注册,需提供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7、提供自上次注册当年起,至本次注册上一年度的,完整的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记录原件、复印件。 学分记录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学分记录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8、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9、证明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执业的相关文件(如劳动合同或劳务聘用合同等原件、复印件。执业药师本人是申请执业的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注意事项:

  1、“执业单位公章”必须与申请表中的“执业单位名称”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文件”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号码一致。

  3、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提供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标注的执业类别和证书号码一致。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码”是指资格证书的“编号”(红色印刷字),而不是“管理号”。

  5、在安徽省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学分问题的咨询电话:0551-63710076,0551-63710079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变更注册:

  行使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5、能在职在岗执业。

  申报材料:

  请执业药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用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填写变更注册申请信息。注册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标注有“申请号”的申请表,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2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打印),并贴好照片。

  执业单位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如实说明该执业药师是否有违法、犯罪等行为的记录,是否患有精神类的疾病,是否受过取消执业药师资格处分,能否从事执业药师工作等相关情况。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需有资格证书编号和姓名、照片)。

  3、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执业药师本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片1张(白底,2寸)。背面用铅笔写明执业药师姓名。

  5、县级以上(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6、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7、近三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记录原件、复印件。学分记录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学分记录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8、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9、证明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执业的相关文件(劳动合同或劳务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执业药师本人是申请执业的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注意事项:

  1、“执业单位公章”必须与申请表中的“执业单位名称”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文件”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号码一致。

  3、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提供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标注的执业类别和证书号码一致。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码”是指资格证书的“编号”(红色印刷字),而不是“管理号”。

  5、在安徽省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学分问题的咨询电话:0551-63710076,0551-63710079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变更注册:

  行使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条件:经执业单位同意,并符合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条件。

  申报材料:

  请执业药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用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填写注销注册申请信息。注册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标注有“申请号”的申请表,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2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打印),并贴好照片。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注销注册,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原执业单位已经注销的,需提供该单位被核准注销的相关证明文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需有资格证书编号和姓名、照片)。

  3、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注意事项:

  1、“执业单位公章”必须与申请表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中的“执业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药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号码一致。

  3、注册申请表中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必须与提供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标注的执业类别和证书号码一致。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码”是指资格证书的“编号”(红色印刷字),而不是“管理号”。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扫描/长按二维码即可帮助考试通关!
了解2019药师成绩查询
了解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获取执业药师历年真题
获取2020药师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万题库下载微信搜索"万题库执业药师考试"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药事管理与法规
共计1582课时
讲义已上传
29491人在学
药学专业知识(一)
共计1495课时
讲义已上传
49386人在学
药学专业知识(二)
共计2474课时
讲义已上传
58263人在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共计2333课时
讲义已上传
38931人在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共计1929课时
讲义已上传
24775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年考试还有
2025年考试时间:预计10月18、19日
版权声明:如果执业药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执业药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执业药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执业药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药师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