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经济专业等3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复核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经济专业等3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复核。具体为:
一、复核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复核内容:一级建造师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9〕33号)要求复核;执业药师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9〕46号)要求复核;经济专业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9〕39号)要求复核。
三、复核地点:按报名审核点进行复核。
附一:一级建造师.
附二:执业药师
附三:经济师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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