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琼食药培〔2020〕1号
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国药协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一)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含19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具备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学时及学分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要求如下:
(一)网授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授予15学分。
(二)面授30学时,授予10学分(其中必修5分、选修5分),自修分5分由学员自行提供证明到培训中心给予认定(自修分获得详情参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
三、继续教育方式
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和网授(含手机微信版)三种学习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登录海南食药培训中心网站www.hifdaedu.com进行网上报名(面授报名截止时间:9月15日),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的学习(须提供单位证明)。
四、培训安排
(一)网授
1、从2020年开始,网络教育专业科目需修满60学时。参加网授学习的学员可任意选择60学时的课件,即达到每年修满15学分的规定要求。网授学习时间:2020年4月8日至12月20日。
2、执业药师网授学习支持手机微信在线学习。申请程序如下:
(1)微信搜索“海南食药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或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hifdaedu.com首页左侧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即可登录学习。
(2)网站首页右上角学习登录,选择执(从)业药师窗口,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陆(与电脑版一致),未在培训中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注册的学员,点击新学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证件图片后方可登陆学习。
(3)登陆后,根据提示进行听课,每个课件必须学习完后才能进行考核。
(4)微信学习时间为:4月8日-12月20日。
(二)面授
1、时间:2020年9月18-20日,报到时间:9月18日下午。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一横路1号吉兴雅苑西门1栋一楼大会议室。
3、课程内容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2020年4月8日起至11月30日止(面授报名截止时间:9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一横路1号吉兴雅苑西门1栋一楼102室。
六、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用:300元/人。
(二)缴费方式:现金、网银转账、支付宝、微信(报名时扫二维码)。
1、缴费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一横路1号吉兴雅苑西门1栋一楼102室。
2、网银转账账号:
名 称:海南食品药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海府路支行
账 户:461602302012015038949
转款时,请务必注明个人详细资料,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有其它说明事项,请一并注明。
3、支付宝账号:409137920@qq.com(海南食品药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支付宝备注栏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4、微信支付:报名时微信扫二维码在线支付,可即刻开通学习。
七、办证
(一)首次办证
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在完成继续教育一周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寸彩照一张到102室领取证书。
(二)换证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执业药师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照一张到培训中心102室办理,换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三)办理新证需缴纳20元证书费。
八、学分
(一)学分登记: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课件并完成考试后,凭本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前来中心办理学分登记,可根据注册时间,五年登记一次。
(二)补办学分:如有遗漏往年必修和选修学分的学员,须参加继续教育的网络课程学习,修满15学分,方能补办学分登记手续。
九、其他
(一)需提供发票(可开具电子发票)和证书邮寄的学员请将个人相关信息: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等信息,编辑信息发送到李老师邮箱:409137920@qq.com,顺丰费用到付。
(二)联系方式
李老师:65330110(兼传真)、65311835(财务潘老师)
附件:
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