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医疗行业越来越被各行各业关注,医疗行业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民。2020年6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有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函(国卫办医函〔2020〕484号),开始向医药单位征询建议。《药师法》草案对执业药师考试及其就业会产生什么影响?下面请看小编分析:
对执业药师考试的影响
第一,考试门槛即将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提到: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取得助理药师资格证书后,经学习取得高等学校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十二条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专科学历,或者有关学校药剂、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从事药学服务实践期满一年合格的,可以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分析:对比以前的报考条件,报考要求直接提至本科,而中专或者大专的学员无法直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需要先在药师的指导下实践一年才能参加助理药师的考试,取得助理药师资格证后进而再取得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你的毕业院校和专业必须在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发布的目录上才可以)才能参加师资格考试,这么一来,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将比原来大大增加。
此次也明确了以师承方式学习人员的考试要求:即该类人员可以先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取得助理药师执业资格后,从事中药学、民族药学服务工作满三年,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与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考试形式和难度将会提高:
本草案附录部分提到:为加强我国医疗机构药师和执业药师的统一管理,采取“统一考试、分类注册、分类管理''的做法。所谓“统一考试”意思就是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将采取全国统一的药师资格考试制度,就是大家的考试内容一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的考试是考不同的试卷;所谓“分类注册、分类管理”意思就是,药师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后,根据执业领域的不同,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师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监管,注册在社会药店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药师由药监部门进行监管。那一方面为了应对我国药师“不好用”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本科学历的普及,考试难度对比以前必定会水涨船高。另外,如果有学员想考完执业药师之后想开办药店的需注意本条:“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当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
对执业药师就业的影响
第一,就业形势更多样化:
第十六条“药师经执业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药店,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药学服务工作。
变更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药师须经六个月以上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分析:以后执业药师的就业途径更多,如果觉得在药店不太适合,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转到医疗机构继续执业,不像从前那样,药店药师去了医院还是得从考最初级的资格开始。
第二,薪资福利和社会地位会逐步提高:
第三条提到,全社会应当尊重药师。药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提到,药师向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的行为属于诊疗活动,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其劳动价值。
分析:医生在为病人看病时会用挂号费的产生,而无论是医院药师还是药店药师在审核处方是否合理,用药是否准确的时候并未有相应的报酬体现,那么根据第五条内容,将来,药师在进行药服务时也会有一定的待遇体现。
第九条提到,国家设立“药师节每年X月X日为“药师节”。
分析:从此条不难看出将来的药师也会像教师、医生、护士等职业一样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
综上,随着《药师法》进程的不断推进,执业药师的薪资待遇、社会地位以及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相应的责任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且近年来,国家对于执业药师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所以对于还没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学员,更要加快步伐,日夜兼程,争取在颁布之前取得小本本,尽早成为“国家的人”,跟着时代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