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2020年8月5日-8月17日 |
网上报名 | ||
2020年8月5日-8月18日 |
网上核验 | ||
2020年8月12日-8月19日 |
现场人工核验(节假日休息) | ||
2020年8月5日-8月20日 |
网上缴费 | ||
2020年9月25日前 |
各考区上报考场编排数据 | ||
2020年10月19日-10月22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20年10月24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 ||
2020年10月25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 ||
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 |
领取收据 | ||
2020年12月底 |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一、报名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要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保存“报名照片”文件,将“报名照片”文件上传。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三)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2.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按钮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报名地市〔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考生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科目由系统自动选择;成绩有效期大于一年的考试,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的科目报名系统显示其通过时间)。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由系统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信息中带“*”的为必填项,要求报考人员据实填写;选择的学历、学位信息带有“需要人工核验”或“未通过”标注的,需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并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对系统提示的关键信息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录入的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资格核验
1.在线自动核验。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缴费。
2.在线人工核验。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由考试管理机构在线进行人工核验。在线人工核验采取工作时间“随报随审”方式,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人工核验结果。在线人工核验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
3.现场人工核验。在线人工核验未通过及申请免试科目、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人工核验”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审核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
注意:资格核验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各市(地)资格核验地址和咨询电话
市(地)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1号楼303室) |
0451-84652833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515室) |
0452-2576338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 |
0453-6172092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 |
0454-3986540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2室) |
0469-6698080 |
鹤岗市 |
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10号窗口) |
0468-3455159 |
绥化市 |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943室) |
0455-8388247 |
大庆市 |
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室) |
0459-6282187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45号(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
0464-8395013 |
伊春市 |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考试中心窗口) |
0458-3776322 |
鸡西市 |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
0467-2386626 |
黑河市 |
黑河市考试院 |
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6室) |
0456-8200086 |
大兴安岭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室) |
0457-2756323 |
省直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二楼) |
0451-51995471 |
(五)网上缴费
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报考人员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市(地)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市(地)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技术印制。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扫码、测温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四、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领取证书
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关注本网站或相关市(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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