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按照执业药师成绩有效期管理,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不过因为2020年疫情原因,部分地区执业药师成绩有效期不同,北京因执业药师停考,故考生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此外还有浙江省,若出现以下4种情况,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也可延长一年。
北京: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浙江: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第三部分其他注意事项中提到:
成绩滚动管理的考试,已在我省报名交费,且是我省户籍地或工作地的考生(除核安全等规定到我省考试的省外考生外),有以下情形的,经申请,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其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①现场防疫检测,因情况异常不能进入考点而缺考的;
②考试中途出现相关症状被送诊而终止考试的;
③考试期间正在接受新冠肺炎治疗或隔离观察的;
④考试期间正在参加防疫工作的。
以上情况考生须在考后提出申请,其中后2种情况还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或提供相关单位的防疫工作证明(传真:0571-88395085、88396760)。所有与上述新冠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的缺考或终止考试,以及非我省户籍地或工作地的考生,不在此规定之列。
湖南: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获悉,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考试(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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