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药师报名考试资格及考后核查有关情况说明
一、为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作用,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国家设置执业药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支持药学相关工作者报名执业药师,热诚为大家搞好服务。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507.html)公布(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三、执业药师是指符合报考条件、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四、河南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及考后核查依据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507.html)公布(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
五、河南省执业药师考试资格核查机构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及考后核查工作流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制”。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发布考生成绩合格标准后,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成绩合格人员花名册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传送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通知形式为发布公告、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进行。
咨询服务电话:0371-88906727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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