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河南执业药师考后审核不合格人员及核查情况说明的公告》,其中列举了4个执业药师考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不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1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20年报考条件,根据《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我们可以了解到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2、伪造、变造学历
等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学历证书涉嫌伪造、变造的。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政策剖析:非全日制学历可报考执业药师考试!但是,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3、逾期未上传核查材料。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的。
4、未完成核查未按照规定的材料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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