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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按照上级要求,现对部分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详见附件2)进行核查。
以上人员应将符合报名条件并与报名时完全一致清晰可见的,毕业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1)以及报名时姓名后有空格的情况说明等材料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2020执业药师+姓名”并压缩)在1月29日前发至1135861494@qq.com,不及时发过来以上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成绩。
联系电话:5132010
附件: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承诺书
2.部分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人员名单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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