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海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琼食药培〔2021〕1号
各执业药师及相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现就2021年度海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含20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具备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学时及学分
(一)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由执业药师自行学习并保留学习记录,授予10学分。
(二)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授予20学分。
三、公需课目
公需课目的学习,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网址:www.chinanet.gov.cn)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可登陆海南食药培训中心网站扫码下载APP)。
四、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取网授(含微信版)面授两种学习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录食药培训中心网站www.hifdaedu.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一)网授
1、网络教育专业科目需修满60学时。参加网授学习的学员可任意选择60学时的课件。学习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12月20日。
2、执业药师网授学习支持手机微信在线学习。微信搜索“海南食药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或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hifdaedu.com首页左侧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即可登录学习。
(二)面授另行通知(面授暂不开设报名)
根据国家局规定,面授应完成60学时,需上课6天(3个周末),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再行通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培训费用:300元/人。
(三)缴费方式:现金、网银转账、支付宝、微信
1、网银转账账号:
名 称:海南食品药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海府路支行
账 户:461602302012015038949
转款时,请务必注明个人详细资料,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有其它说明事项,请一并注明。
2、支付宝账号:4094137920@qq.com,(海南食品药品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支付宝备注栏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后6位号码。
3、微信支付:报名时微信扫二维码在线支付,可立即开通课程。
六、办证
(一)首次办证
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在完成继续教育一周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寸彩照一张到培训中心领取证书。
(二)换证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一寸彩照一张到培训中心办理,换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三)办理新证需缴纳20元证书费。
七、学分
(一)学分登记: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课件并完成考试后,凭本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原件前来中心办理学分登记,可根据注册时间,五年登记一次。
(二)网上打印学分:登录我中心网站www.hifdaedu.com,网页由上角选择学习窗口点击执业药师进入,学分查询,选择要打印的年份,直接点击打印即可。
(三)补修学分:须在我中心继续教育平台补修往年学分,2019年前(含)需补修15学分,2020年起,补修学分须满60学时(20学分),方能补办学分登记手续。
八、其他
(一)需提供发票(可开具电子发票)和证书邮寄的学员请将个人相关信息: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等信息,编辑信息发送到李老师邮箱:409137920@qq.com,邮寄(顺丰)费用到付。
(二)联系方式
李老师:65330110(兼传真)、65311835(财务潘老师)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一横路1号吉兴雅苑西门1栋一楼102室。
附件:
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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