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2019年10月9号《关于调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函》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84号)要求,我会对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学员今年未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在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报名页面中请选满60学时专业课和30学时公需课(我会公需课是由闽人社办[2019]184号文推荐的网络培训实训机构培训)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授予福建省药师协会继续教育专业课60学时(20学分)和我会与福建省人社厅推荐的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授予公需课30学时(10学分)。
二、学员已经在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完成60学时专业课的(或正在学习中的),但未参加30学时公需课学习的,学员可再登录我会继续教育平台学习公需科目,我会免费为学员开通公需课网络培训。
三、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加强执业药师协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药监综人﹝2019﹞9号)的有关规定,未在我会平台上学习公需课的学员,已在福建省人社厅推荐的九个网络培训实训机构取得30学时公需课学习的,请将公需课学分交由我会认可盖章。
闽药协函【2020】3号 2020年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补充通知.pdf
福建省药师协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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