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有关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提升执业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培训对象
执业药师(含2020年考试通过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三、培训学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累计30学分以上),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1、公需科目: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公需科目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内容。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是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以及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规划的相关内容,结合我省执业药师现状与岗位实践,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切实提升执业药师安全用药及合理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为了做好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为执业药师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现对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部署测试,预计8月份开通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通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期间需对继续教育系统暂停服务,如有问题请拨打0531-88562356进行咨询。
五、其他
联系人:王元明 张慎
联系电话:0531-8856235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G座19层
山东省药师协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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