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朋友你好,新一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开始了!专业+公需,在这里学更方便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2021〕36号)的有关精神,以及《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药监函〔2021〕8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湖南省药师协会作为省药监局遴选其中的施教机构,将继续承担本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和网络教育培训工作,现就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学习时间
培训对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和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学习时间:2021年10月16日开始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专业科目与公需科目同时报名。
二、学习内容与学时学分
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共计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3个学时为1个学分,每年总需取得30学分。
(一)公需科目要求完成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
(二)专业科目要求完成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
三、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
(一)专业科目学习
自2021年10月16日起,用谷歌浏览器搜索“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yaoshi.hnmpaed.com/),点击“药师登录”,点击“培训教育”-选择“网授”培训方式-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培训机构(首次学习先点击“药师注册”完成注册)。
确认完成前述操作后,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湖南省药师协会”(https://www.hnlpa.cn/),通过协会官网首页“用户登录”进入学员中心,或用手机浏览器扫描“用户登录”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新版“湘药师协”APP,然后开始专业科目的选课、缴费、学习。
(二)公需科目学习
本学年度,凡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网授培训的学员,在”湖南省药师协会“官网/“湘药师协”APP上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同样步骤,免费)。
四、药师考核与学分授予
(一)专业科目学分
专业科目完成学习和课程评分的5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搜索“湖南省药师考核”小程序,参加专业科目考核(60周岁以上药师可免考)。考核合格的5个工作日后,在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查询并打印专业科目学分卡。
(二)公需科目学分
公需科目完成学习(含随堂考核)和课程评分后,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公需科目学分卡。
(三)学分证明自行下载保存或打印。
五、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一)公需科目:免费
(二)专业科目:2021年:220元/人;2020年:220元/人;2019年:150元/人。
支付方式:按照学习平台系统提示,在线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
六、其他相关政策
(一)补学教育
2021年10月16日起,执业药师可进行2019年和2020年继续教育补学,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将不再提供2018年及2018年之前的补学。
操作方式:登录“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点击“补学教育”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和考核。
(二)学历教育
参加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执业药师,在籍期间可视为参加湖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和考核。
操作方式:打印在籍证明,由本人签字确认,扫描发送至邮箱(hunanyaoshi@126.com)。
(三)特殊政策
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操作方式:提交相关通知、证书及照片等电子材料至邮箱(hunanyaoshi@126.com)。
七、会员单位集体报名学习通道
为了方便各会员单位集中缴费、集中领取发票和及时掌握本单位执(从)业药师学习进度等,特别开放会员单位集体报名学习通道。集体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参加单位集体缴费的学员,无需再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报名只接受会员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集体缴费,任何个人缴费一律退回。
2.参加单位集体缴费的学员,同样需要首先登陆“湖南省药师教育管理平台”,完成“药师登录”-点击“培训教育”-选择“网授”培训方式-选择“湖南省药师协会”培训机构这一系列操作,然后进入协会学习平台,选择课程、报名确认、学习课程。
八、继续教育咨询
1.客服电话:0731-82294255、82294955
2.客服微信
(1)“湖南省药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hnlpa2009。
(2)“湖南省药师协会”官方客服微信:
hnpa2020,湘药师协崔老师;
hnpa2019,湘药师协杨老师;
hnpa2009,湘药师协客服总号(戴老师)。
3.协会总机:0731-886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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