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的通知
各执业药师:
根据省药品监督局《关于开展2022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现将2022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期次 |
时间 |
人数 |
培训对象 |
地点 |
详细名单 |
1 |
7月7日-7月10日 |
150 |
执业药师 |
海悦酒店 |
|
2 |
7月14日-7月17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3 |
7月28日-7月31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4 |
8月4日-8月7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5 |
8月11日-8月14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6 |
8月25日-8月28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7 |
9月1日-9月4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8 |
9月15日-9月18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海悦酒店 |
|
9 |
10月13日-10月16日 |
150 |
2021年考试合格人员 |
金经源酒店 |
|
10 |
10月20日-10月23日 |
150 |
执业药师 |
金经源酒店 |
|
11 |
10月27日-10月30日 |
150 |
执业药师 |
金经源酒店 |
|
12 |
11月3日-11月6日 |
150 |
全体执业药师 |
金经源酒店 |
二、交通路线:
1、海悦酒店:火车站、汽车站和高铁南站方向:乘地铁1号线至大东门站转地铁2号线至科学大道站(长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下,回行150米至蜀鑫路,再行80米至海悦花园酒店(蜀鑫路4号)。市区公交车:火车站、汽车站有22路直达车;其他方向有48路、56路、76路、156路、708路、652路、653路、B3路、108路等,均到长江西路十里庙站下,往西100米即到蜀鑫路。高速公路方向:1)、金寨路收费站下,沿金寨路高架至西二环下,至长江西路与蜀鑫路交口即到 ;2)、蜀山收费站下,沿长江西路高架至西二环下,调头至蜀鑫路右拐即到。总台电话:0551-62962889、67162889
2、合肥金经源大酒店:
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明珠广场欧风街东段(北海路与步仙路交口),电话:0551—62552208,火车站、汽车站:乘150、226、57、路公交车到莲花路站或明珠广场北站下。
三、其他事宜
(一)学员在面授学习期间要严格按照《安徽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面授班疫情防控预案》(见附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通知中第一天为报到时间,其余三天全天上课,最后一天下午16点前结束,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三)已办理磁卡、参加今年面授培训的学员,报到时请务必携带磁卡。
(四)请培训学员按时参加自己申请的培训班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已申请的班次,请提前与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1-63710076。
安徽省药学专业人员资格认证中心
2022年6月9日
安徽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班疫情防控预案
为确保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期间学员以及授课老师、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偶发、突发事件,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培训班实际情况,特制定该预案。
一、领导组织
成立资格认证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工作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各培训酒店要指定具体疫情防控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及体温异常学员测量、诊断、核查、隔离等工作。
二、防控要求
1、进入会场前请扫描健康码,健康码绿色方可进入教室,有事外出返回时需要再次出示健康码。
2、进入会场时请有序排队进入,排队间隔一米,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会场,有事外出返回时需要再次测量体温。
3、培训酒店在会场附近设立隔离室,对体温异常人员再次检测。
4、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学员之间间隔一米以上,培训期间严禁交谈、进食等行为。
5.当天培训结束后,酒店工作人员应对培训场地开展清洁、消毒工作。
三、学员进入培训酒店前有异常情况的处置
1.学员如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在治疗或隔离期间不得参加培训。
2.学员有发热、咳嗽症状,务必前往医疗机构及时就诊,不得参加本期的继续教育,可在症状消失14天后选择其他班次培训。
四、考生进入培训场地后有异常情况的处置
1.学员进入培训场地时,由酒店工作人员进行测温,如发现体温过高,现场进行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过高,须立即带至隔离室,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学员须如实报告近14天健康状况,并填写健康承诺书。
2.培训期间,如果发现学员症状可疑,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妥善处置。
3.培训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学员,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将其转移到隔离室复查。
安徽省药学专业人员资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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