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01号)现将我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日9时至2014年3月17日24时,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打印一份报名申请表并下载一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1、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28号)
2、现场报名时间:按照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安排如下(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月20-21日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雨湖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3月24-25日 岳塘区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韶山医院,韶山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3月26-28日 湘潭县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3月31-4月2日 湘乡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
4月3日-4月4日 资料整理
4月8-10日 省医考中心审查
3、报名时考生向考点交验以下材料:
(1)网报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1份(在网报首页上下载)、小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外省学历需现场下载学历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经考点催促仍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4、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5、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013年医学综合笔试前进入乡镇卫生院;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速到公安部门办理,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安排
1、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日—7月15日。
2、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注意事项
(1)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湘潭市卫生局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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