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14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公告
一、时间
时间:2014年3月28日~4月3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6:30)。
各县市区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龙口市、招远市、海阳市、莱山区、高新区:3月28、31日;
莱阳市、蓬莱市、栖霞市、牟平区:3月29日、4月1日;
莱州市、芝罘区、开发区、福山区、市直及其它单位:3月30日、4月2日、4月3日;
长岛县:3月28日-4月3日。
二、地点
胜利油田烟台疗养院第三会议室(莱山区观海路5号,乘1、5、7、18、23、50、52、53、55、60路车到海滨小区站下车)。
三、需提交材料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2)。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1998年6月26日前转正)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1份;
(6)连续从事工作满两年(2012年、2013年)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表2)。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2009年~2013年)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七)毕业当年的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者(考生在院校所在地报考)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证明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6)《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
(八)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表1)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7、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乡镇卫生院公章);
8、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卫生院公章)。
(九)省外中专、户籍与学校不在同地的考生,除提交报考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的材料外,还须提交:
(1)报到证原件;
(2)学籍档案原件;
(3)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出具在该地招生计划审批证明原件。
(十)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试用期单位在山东),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十一)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附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或/和公章。
(十二)地方人员持军队院校所发毕业证书,还须提交转业或复员证。军队医院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需提交《军队医院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机构公章)。
四、缴纳相关费用
按照鲁价费函〔2013〕61号文件规定,临床类别、中医类别260元/人,口腔类别290元/人。
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五、其他
1、按照省考区统一安排,军队考生(公共卫生类别除外)统一在济南考点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
济南考点报名地址: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园大街502号,北园大街与联四路交叉路口东南角)三楼会议室,乘30路、K57路、66路、K68路、84路、K95路、K107路、112路公交车至生产路北口。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至4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
请军队考生及时关注济南卫生人才网,届时到济南现场确认报名资格。联系电话:0531-86102706.
2、按照省考区统一安排,公共卫生类别考生(部队、地方)由考区安排统一到山东省省直考点现场审核确认。山东省省直考点地址: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燕东新路6号)4楼大会议室,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3月31日。联系电话:0531-67873088、67873099.
3、根据省考区要求,已经在网上报名的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通过本单位集体参加审核,考点不受理个人报名。
4、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是对已经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烟台考点咨询电话:6291875(3月28日前)
胜利油田疗养院审核现场咨询电话:7357178(3月28日~4月3日)
特此公告
烟台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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