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海市执业/助理医师现场审核具体安排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自治区医考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乌海市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免冠证件照,白底)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按照工作安排我市现场报名日期确定为:2014年4月4日—4月7日,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请考生按时间安排前来现场报名(清明节小长假、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报名手续)。
1. 4月4日:上午:市人民医院、下午:市蒙中医院。
2. 4月5日:上午:市妇幼保健院、樱花医院、下午:乌达区。
3. 4月6日:海勃湾区。
4. 4月7日:海勃湾区(8:30—10:00)海南区(10:00—15:30),个别遗漏考生。
(三)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及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需要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护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速到公安部门办理,以免影响考试。)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请注意:现场不统一采集照片,需考生报名时自行上传。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盖单位公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8.以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届考生,须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2.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审核不仔细而造成的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需上交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再次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报名地点,否则造成的表格丢失、报考失败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不合格考生也要上交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其他材料全部退回。
4.上一年度考生在报考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须提交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
5.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考生,请务必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现场确认,以免延误考生报名而不能参加考试。咨询电话:乌海市卫生局医教科。电话3998117
二、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三)其他事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表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 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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