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广西北海市201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如下:
二、报名及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时截止。
(二)北海考点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28日。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北部湾西路10号市卫计委大院一楼)。
(四)考点联系电话:3036637、2669390、3050922(医政科)。
四、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由单位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认证书原件须交由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携带至广西考区审核,考区审核结束后将原件交由各单位统一领回发放给考生本人。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复印件。
8.近6个月的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与上传至报名系统上的照片同底片),照片背面用正楷字体写名字,用相片袋装好,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放。证件提供为复印件的,须单位校验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所有的原件经考点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毕业证需考区审核后统一退回)。
(二)材料说明: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的填写:
(1)证明由试用或执业机构出具,须试用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3)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报考执业医师或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4)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填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3),中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5年(2014年8月31日前注册);大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2年(2017年8月31日前注册),如执业期间执业地点有变动的,需提交相应执业地点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2.所有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函授、成人学历、自考等不在内)报名时应签署《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4),并提交两次《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第一次为现场审核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报名当前时间(如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第二次为医学综合笔试缴费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考试时间(如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如不按时提交,将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报考医学综合笔试处理。
4.须提供《考核证明》中涉及到的带教老师(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审核(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执业证书原件核验)。
5.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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