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山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得知,临沂兰山区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如下:
一、审核范围
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置审批的医疗卫生单位内工作(实习),且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月22日(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中医药职工中专(兰山区卫校,育才路53号)
三、需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7、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由单位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7、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由单位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专科学历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2,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2、已毕业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1份。
3、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2,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1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专科学历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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