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得知,双鸭山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各县(区)卫健局、红兴隆分局、各医疗机构对考生申报材料初审时间: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7日,市卫健委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日程安排。
附件6:
各县区、红兴隆分局报名点现场确认联系电话及地址
报名点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宝清县卫健局 |
0469-6135186 |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医管股 |
集贤县卫健局 |
0469-4910938 |
集贤县福利镇福双路花园街1号集贤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股 |
饶河县卫健局 |
0469-5629552 |
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9号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股 |
友谊县卫健局 |
0469—2684264 |
友谊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股 |
尖山区卫健局 |
0469-2605665 |
尖山区富安路中段新都汇北一百米卫生健康局, |
岭东区卫健局 |
0469-4317100 |
岭东区博爱园小区高层政府办公区 卫健局 |
宝山区卫健局 |
17703693514 |
宝山区宝一路258号 |
四方台区卫健局 |
0469-4348879 |
四方台区振兴中路卫生健康局二楼 |
红兴隆分局 |
0469-5862636 |
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局直科研路隆兴商务宾馆北原商务局办公楼三楼 |
附件7:
市考点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2月10日:委直属各医院、双矿医院、林业局医院
2月11日: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
2月12日:集贤县、友谊县
2月13日:饶河县、红兴隆分局
2月14日:宝清县
工作要求
(一)确定各县区卫健局、红兴隆分局,有关医疗机构为初审报名点,农垦、森工系统考生选择户籍或试用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名。委直属各医院、双矿医院、林业局医院初审汇总后直接到市卫健委现场审核。
(二)申请参加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双鸭山)进行网上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结束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中医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人员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供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为方便考生报名,考生自行上传人像,并为其真实性负责,考点不统一采集人像。
(四)各初审报名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五)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2020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考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六)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各初审单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七)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各初审单位集中向市考点反映,不得指派考生直接或间接向考点咨询政策或到考点报考。
(八)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九)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http://61.167.33.91:9080/byzcxtz/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对于无法提供上述2种证明材料的考生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附件1:
2020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学历认证材料。
二、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学校研究生处出具该考生所学专业并准予2020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
(六)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第一学历认证材料。
三、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七)学历认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每份材料装1透明拉袋,内装材料目录,并逐项“挑勾”确认,序列号一栏请空项,其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
(二)名单报送:电子文本1份,纸质文本1式2份;
(三)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正在补办身份证还需提供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双鸭山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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