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考试中心及省考区的工作部署,结合目前各高校学生返校复课的相关通知,为如期完成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确保所有考生能按期参加考试,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完成专硕生等返校考生的现场审核及材料提交工作(浙大医学院八年制考生的学历学位证明已由研究生科统一提供,不需要再单独开具),并请提醒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缴费。
对于国内外疫情严重地区的返校考生,如因身体状况或隔离需要等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现场审核的,可通过线上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试用期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核及确认,各单位将线上提交的证明材料打印盖章后与申请表一起也请于5月26日前提交至考点办公室。此类考生的申请表请各单位多打印两份,等考生条件允许后再完成签名确认并于实践技能考试前提交至考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点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5号)及《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浙医考办〔2020〕1号)的相关精神,现将本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现场审核及材料收取时间延迟至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可以根据考生具体情况安排现场审核时间,特别对于温州及台州地区返回的考生,请做好相应的时间节点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单位相关通知。
二、考点统一收取材料时间为2020年5月4日前。提前完成现场审核的单位可以提早提交材料。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即可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
三、取消2020年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会议,各单位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考生报名材料采用线上交流和沟通的方式,考点会根据材料情况及时给予确认和反馈。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提高办事效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考点年前通知要求对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做好审核及汇总。
四、除上述考务工作调整外,其他工作要求不变。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
二O二O年二月三日
根据《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浙江大学医学院2020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安排
(一)、各医院现场审核及材料收取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12日;请考生关注各医院相关通知。
(二)、考点统一收取材料时间及安排:
时间:2020年2月12日-2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月12日前上交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大学校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医院(含分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武康疗养院。
2月14日前上交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月17日前上交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交医院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考生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医院统一交考点)。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考点涉及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凭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进行报名,正式毕业证书的验证及递交复印件的时间地点,考点会于笔试考试前通知办理。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开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时间需满一年,且必须跨入2020年;如果到报名前试用时间未满一年的,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除满一年试用考核证明外须另提交报考当年《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科学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报考还需提供临床一年的实习证明。实习时间与实践时间不得重叠,实习证明要体现临床通科轮转的实习情况,弥补本科阶段这方面的不足。2015年1月以后入学的科学学位研究生,该学历不再作为报考依据。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七)、近期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包装封口)。
四、试用期单位对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料汇总递交要求
报考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现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收集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审核后留单位。
(二)、网上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考生签名确认后汇总上交考点。
(三)、考生试用期考核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
(四)、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现场审核核对,确认二者相符后,原件交还考生,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上交考点。
(五)、现场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需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按照(照片—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应届试用证明及承诺书、或助理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或实习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或学历学位证明))的次序汇集装订,所有考生的资料及考生名单均先按照报考类别再按照考生身份或姓名顺序排列,考生汇总名单分别提交EXCEL电子表和书面汇总表格,书面表格与考生材料一起上交,EXCEL电子表发至考点邮箱:cy389@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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