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安吉县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0年1号公告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22号的规定,现将2020年安吉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
2020年4月7日-4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为减少人员聚集,将确认及审核时间和单位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和考生尽可能按照以下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安吉县卫生健康局中医科教科现场审核。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初审,统一交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然后办理现场确认。
4月7日-8日:第三医共体牵头医院及下属院区;
4月9日-10日:第二医共体牵头医院及下属院区(不含安吉第二医院);
4月13日-14日:第一医共体牵头医院及下属院区;
4月15日:安吉第二医院、县妇保院;
4月16-17日:各民营医院、南湖医院 ;
4月20日:各门诊部诊所。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中医科教科(县卫健局二楼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5310430。
四、其它事项
(一)其它具体事项按照《安吉县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要求执行。现场审核材料按照本通知第二条顺序装订。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各位考生在报名操作前要仔细阅读公告等资料,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操作指南规定填写信息,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照片和上交资料等符合要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未及时报名和现场确认等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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