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考点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01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松原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安排
1.审核时间:4月26日-30日、5月6日-9日、11-12日
4月26、27 宁江区
4月28、29 长岭县
4月30日、5月6日扶余市
5月7、8 乾安县、
5月9、11 前郭县、
5月12 开发区、哈达山、其它
8:00-11:00 13:00-16:00
注:只接受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
2.审核地点:松原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培训中心(松原市青年大街2942号)。咨询电话:0438-6820037
3.松原考点的考生严格按照各区域审核时间前来现场审核,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防范信息泄露。
二、现场审核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
4、小二寸白底照片2张(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试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应与考生报考类别相符,如考生报考口腔类别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则试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应有口腔科)。
6、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截至2020年8月31日大专学历需注册满2年、中专学历需注册满5年);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考生,需提供由现注册机关出具的从《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打印的首次注册时间证明(加盖公章)。
8、外省学历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籍档案原件。
9、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三、材料返还
现场审核期间,考生需将审核材料(身份证原件外)留存在松原考点接受考区复审。档案考区复审后统一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下发,不受理考生自取档案。考生请现场填写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考生本人姓名、收件人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时,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考区、考点、报考类别、有无加试科目、姓名、性别、证件类型、民族、证件编号、出生日期、国籍、报考学历、学习形式、学制、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月、毕业证书编号等),签字确认后的申请表一律不得更改。2017年起,国家不再受理医师资格错误信息修改。现场审核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可代报。
2、请提前申请个人健康码“吉祥码”,审核当天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预约凭证,并接受现场测温(详见与本条通知同时发送的“考生须知”)。现场审核当天请自行在家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将不能入场。
3、请提前在微信小程序“吉事办”中实名注册并申请“吉祥码”,审核现场需出示“吉祥码”,全程佩戴口罩,并接收现场测温。
4、按照原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卫医函〔2016〕7号)文件要求,松原考点将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不良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吉卫联发〔2015〕33号)第六条等条款,对开具虚假材料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 第4号)第七条,对以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5、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持虚假证件进行报考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进行处理。
6、审核现场无复印、打印和照相等服务,请考生现场审核前自行将材料准备齐全,以便节约审核时间;
7、因审核场地限制,审核期间外来车辆无法进入审核现场,请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
医师资格考试松原考点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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