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 河津现场审核时间:1月13日到15日
运城市卫生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精神,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任务,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文件精神,对全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的报名条件。
2、2020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申报。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山西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ww.sxwsjs.gov.cn/。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sjkw.yuncheng.gov.cn/。
4、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年限以注册时间为准。即中专学历须于2016年8月19日前注册;大专(高职)学历须于2019年8月19日前注册。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仍然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的报名方式。
2、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国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完成个人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3、运城市卫生考试中心作为运城考点,只接收各报名点汇总完成的报名材料,不接收考生个人报名材料。
4、考生现场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在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后由报名点打印《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在表格空白处书写以下信息“信息填写无误”并签名,考生从业单位及所属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在空白处盖章并由审核人员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相关证件姓名不符,需附带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于《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背面)。
(3)毕业证书原件(包括第一学历及后取学历)。大专以上学历须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
(5)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6)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并签订《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7)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能证明在校验有效期内)。未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录入医疗机构信息数据及未按期校验换证的医疗机构的考生不得报考。
5、报名表、身份证和考生现场确认材料按照花名册顺序分别排列:
考生现场确认材料用订书机按如下次序装订:
毕业证→助理资格证→助理执业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学历验证表;身份证原件考点审核完毕即退回考生。
6、公卫类别报名和考试工作由省直考点进行组织安排;公卫类别考生的报名材料由各报名点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在军队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统一到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报名。
三、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有关单位务必尽快将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所有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二)各报名点在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时,一定要严格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报名资格规定相关解释说明(中医类别)等政策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要抓好照片质量关,不接受不符合网报照片要求、照片模糊不清或照片与本人近期相貌差距较大的报名材料,特别注意有无采用合成照片进行报名的情况。
2、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进行认真核查。对于使用假证件和合成照片进行报名的考生,我中心将依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文件精神,给予考生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决定,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该考生及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针对有些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出于经济目的,违规为不在其医疗机构工作或未完成考核的人员提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的情况,各报名点要认真把关,必要时对其医疗记录进行审查。发现存在违规报名的情况,要对其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违规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
4、对资格审核中出现的审核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特别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依据国医考发[2016]66号、晋发改收费发[2017]334号文件规定,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
中医类每人237元;临床类每人259元;口腔类每人279元。
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人336元,加试考生另收取计算机化考试费35元。
执业助理每人168元。
考试费用由各报名点直接交至市卫健委财务科并领取正式票据。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考生报名时发生拥堵现象,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运城市卫生考试中心
二○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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