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的地方性
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使一些疾病,包括传染性和非传染病,常在某一地区呈现发病率增高或只在该地区存在,这种状况称为地方性(endemic)。疾病呈地方性存在情况大体上有三种:
(1)自然疫源性:某些传染病如鼠疫、地方性斑疹伤寒、恙虫病、森林脑炎等,经常存在于某一地区,这是由于该地区存在本病的动物传染源、传染媒介及病原体生存传播的自然条件,致使病原体在野生动物间传播,而能在自然界生存繁殖。当人类进入这种地区时能受感染。这种疾病称为自然疫源性疾病。这类地区称为自然疫源地。
(2)统计地方性:因为一些地区居民文化及卫生设施水平低,或存在一些特殊条件及风俗习惯,而使一些传染长期存在,如伤寒、痢疾等。这些病只是在统计上经常高于其他地方,与当地自然条件无关,称为统计地方性疾病。
(3)自然地方性:一些传染病因传播媒介受自然环境影响,只在一定地区生存,使该病分布呈地方性,称自然地方性疾病,如疟疾、血吸虫病、丝虫病等。
还有一些疾病如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等是由于该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中缺乏或过多存在一些微量元素造成的。因此具有严格地方性。这些疾病称为地方病。
此外,本国没有而从国外传入的疾病,称为输入性疾病,如我国最初发生的艾滋病。如在一个国家内某种疾病由一地区传入另一没有该病或已消灭了该病地区,则不称为输入性,而称为带入性(exotic)。
2.判断地方性疾病的依据
(1)该病在当地居住的各人群组中发病率均高,并一般随年龄增长而上升。
(2)在其他地区居住的相似人群组,该病的发病率均低,甚至不发病。
(3)外来的健康人,到达当地一定时间后发病,其发病率和当地居民相似。
(4)迁出该地区的居民,该病的发病率下降,患者症状减轻或呈自愈趋向。
(5)当地对病易感的动物可能发生类似的疾病。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