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实施步骤|方法|注意点
1.登记受接种者的姓名、性别、职别、疫苗名称、批号、剂量、次数及接种日期。对于干部、家属、儿童,最好建立预防接种卡,记录简要病史、体检所见、历次接种种类、剂量、方法、日期、反应等。
2.对注射非常恐惧紧张的人,接种时可能发生休克,应事先妥加解释及抚慰,待紧张状态平复后再行注射。
3.暴露接种部位,常规皮肤消毒(接种痘苗、卡介苗及麻疹疫苗只用乙醇消毒,禁用碘酊消毒,以免杀死活疫菌苗),待乙醇干后方可接种。接种用具在使用前必须严密消毒。
4.接种方法及步骤按各说明书要求进行。
5.接种后,应将装盛活疫(菌)苗的空瓶及残余疫(菌)苗液煮沸5min或焚毁。
6.嘱受接种者在接种当日及次日适当休息,禁止饮酒及剧烈运动。
7.在接种当日及次日组织检查受接种者的反应情况并登记。有较重反应者应予适当治疗,严重反应者须入院治疗。
免疫接种的禁忌
(1)过敏体质者如果注射伤寒、百日咳死疫苗、狂犬疫苗,异种动物血清等制剂后,有可能发生猝死,应慎用。
(2)免疫缺陷病患者不可注射活疫苗制剂。如注射死疫苗或类毒素制剂,虽无危险,但不产生抗体或效果差。
(3)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只能在停药2~4周后方可接种活疫菌,但死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在用药期间均可接种。
(4)凡高烧、严重心血管疾病、肝病、肾病、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风湿病、急性传染病、严重高血压、糖尿病人,均不宜接种,以防疾病恶化。
(5)孕妇也不宜注射、以防流产或早产。另外,妇女经期可暂缓注射。
(6)湿疹或其他严重皮肤病患者不宜接种牛痘苗。
但免疫接种禁忌也不可绝对化,在确须接种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进行被动免疫接种;
(2)稀释后可小剂量多次注射;
(3)于注射前两日服用抗组胺药;
(4)注射前先进行皮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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