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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表
1.制表原则
(1)重点突出:一张表只表达一个中心内容。
(2)主谓分明:主语放在表的左边,作为横标目,谓语放在表的右边,作为纵标目,从左向右读构成完整的一句话。
(3)简单明了:文字、数字和线条都尽量从简。
(4)层次清晰。
2.制表的基本要求
(1)标题:概括表的主要内容。多数场合标题应包括表的编号。标题位于统计表的最上部。必要时注明时间、地点。
(2)标目:分为纵标目与横标目。纵标目表示相应一列的内容;横标目表示相应的行的内容。
(3)线条:仅使用横线,不允许使用竖线与斜线。一般用三条线(顶、底和纵标目下)
(4)数字:表中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同列数据应取相同的小数位。表内不应有空格。暂缺或未记录的数据可用“…”填充。不存在的数据应以“——”号标明。零值应用“0”表示。
(5)备注:一律列在表的下方,可用“*”号等符号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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