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总结与报告
食物中毒发生后,均应根据调查资料进行整理与总结。总结内容包括:食物中毒发生的经过(包括中毒,发病率,死亡率等)、病人临床表现(包括潜伏期、主要症状、化验结果和治疗经过等)、引起中毒的食品、食品被污染的原因,对中毒食品及其污染原因所进行的检验结果、最后诊断以及对中毒事件的处理。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应针对造成中毒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技术培训,加强检查管理制度,改进布局和环境,增添有助于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的必要设备等。根据卫生部颁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及中毒单位主管负责人,有责任在中毒发生后,主动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在24小时内填写《食物中毒报告卡》(内容包括:中毒单位、地址、进食时间、进食人数、发病时间、中毒人数、住院人数、死亡人数、引起(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及经过、中毒表现、采样检验结果、结论等)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部门,则应填写《食物中毒报表》报卫生部。
公共卫生调查与分析能力
(一)专业范围
流行病学、传染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卫生统计学等。
(二)考核要求
1.现场调查设计
(1)调查目的
(2)调查内容
(3)调查方法
(4)调查指标确定
(5)调查表设计
(6)调查步骤
2.现场样品采集、保存和运输的原则、方法及检测结果判读
(1)生物性样品:血、尿、便、呼吸道分泌物。
(2)环境样品:空气、土壤、水。
(3)食品样品及食品用具
3.资料分析方法和统计分析指标
4.调查报告提纲撰写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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