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中毒的常规治疗
1.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氧气。呼吸浅、慢时可酌情使用呼吸兴奋剂。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不应轻易放弃。喉头痉挛、声带水肿应迅速作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2.脱去衣服用清水或1%~3%硼酸水彻底清洗接触氨的皮肤。用1%~3%硼酸水冲洗眼睛,然后点抗生素及可的松眼药水。
3.静滴10%葡萄糖溶液、葡萄糖酸钙、肾上腺皮质激素、抗生素,预防感染及喉头水肿。
4.雾化吸入氟美松、抗生素溶液。
5.昏迷病人使用20%甘露醇250ml静注,每6~8小时一次,降低颅内压力。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判断
1.多发于夏秋季,曾有食用可疑污染肉类史。
2.进食短期内出现急性胃肠症状,如恶心,频繁性呕吐,腹痛、腹泻。同时进餐者有类似症状。重者可发生高热、脱水、昏迷、抽搐,很快死亡。
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
第六条 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是指在武装冲突中,冲突各方对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佩带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和标有红十字标志的处所及其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必须予以保护和尊重。
第七条 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使用时,不得在标志上添加任何内容。
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使用时,用在旗帜上的,红十字不得触及旗帜的边缘;用在臂章上的,红十字应当置于臂章的中间部位;用在建筑物上的,红十字应当置于建筑物顶部的明显部位。
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使用时,应当在尽可能远的地方或者不同的方向得以辨认;在夜间或者能见度低时,应当以灯光照明或者用发光物装饰。
第八条 在武装冲突中,下列人员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一)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三)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外国红十字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四)军用的和民用的医务运输工具上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五)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内外的志愿救助团体人员和民用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第九条 在武装冲突中,下列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处所、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一)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
(二)参加救助活动的红十字会;
(三)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内外的志愿救助团体和医疗机构;
(四)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际组织。
第十条 使用保护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由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部门签发的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 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人员、处所及其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和平时期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作为标记。
关注"566执业医师考试"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最新资讯、内部资料信息!
执业医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执业医师考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