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自古以来就存在。早在氏族社会,部落中如有人生病,就被认为是大自然中的“神灵”降灾所致,为此采取祭祀、还愿或赎罪的方式以求免除灾祸。祭司或巫医在神秘庄重地宗教仪式中运用“神灵”的力量为病人驱邪除魔,病人及其家属则顶礼膜拜。这种气氛给病人带来希望和信心,稳定了病人因恐惧而到骚扰的情绪,部分病人由此而被治愈,这其实就包含有心事治疗的成分。在圣经里也记载了很多盲、聋、哑人和不能走路的跛子,来到耶苏基督跟前,接受他的扶摸,结果残祛病愈。推论这些病人当中难免有不少是患有癔症一类的病人。此外,各种宗教里都有关于上帝、神、佛或者圣人治病的记载,病人都是信仰,即“诚则灵”达到恢复健康的,这些都说明了心理治疗的历史源远流长。
当人类步入封建社会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促使了职业上的分工,对人类疾病的治疗多由专门从事医疗职业的医生来承担,他们从实践中摸索出如草药、单方、验方、针刺、按摩等形式的治疗手段。这些措施并不一定都有治疗作用,其中有一些甚至还会起到伤害性作用(如放血、峻泻、烧灯花等),但医生在治病过程中常先进行一套仪式如沐浴、更衣、焚香等,然后才进行望、闻、问、切等诊断操作程序,这些都给病人及其家属以信任感,起到心理治疗的效应。二千多年前,黄帝《内经》就已以识到心理治疗的重要性:“精神不进,志意不治,病乃不愈”,十分强调“治神入手”、“治神为本”(见专栏17-1)。在西方,早在古埃及和古希腊时代就对心理治疗相当重视,如强调要把“言语”作为一种治疗疾病的工具,也有的使用惊吓作为治疗某些疾病的手段,如让精神病人走过在河中搭起的特制的桥,当病人行至桥中央活动亭子时,突然落人桥下冷水中,受惊后使疾病好转(因之,这种桥被为“疯人之桥”)。
进入中世纪后,由于神学和宗教的无上权威,阻碍了科学与医学的进步,把精神病人当作魔鬼附体而采用锁绑、吊打、烧灼等摧残肉体的方法来驱魔,阻碍了心理治疗方法的应用。直到1792年在法国精神病学家比奈(Pinel)的倡导下,去掉疯人院中精神病人的铁链与枷锁,用人道主义的方法对待精神病人,心理治疗才又重新得到发展。
十九世纪Braid、Charot 、Janet和弗洛德等学者对十八世纪末开始流行的催眠术和催眠现象作了研究,并把它当作治疗精神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弗洛伊德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心理分析疗法,大在推动了心事治疗的发展。他所建立的一整套心理治疗的理论和方法成为心理治疗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影响深远。心理分析疗法成为二十世纪前半叶占主导地位的治疗,为精神科的医生们所广泛使用,心理治疗遂成为主要应用于精神科的一种专门技艺。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后,随着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技术的渗入,心理治疗的方法和种类日益增多,人们对心理治疗的需要也不断增长,从事心事治疗工作的也不再仅仅是精神科医生,而扩大到临床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及牧师等。各种专业的人员,如儿科医生、儿童保健人员、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管理青少年罪犯的司法工作者等都要求掌握一些心理治疗的知识和技术,心理治疗已不再局限于医生和病人人。特别是近二、三十年来,艾森克、沃而普(Wolpe)等人创立了行为疗法,通过学习理论的原则来改变不适宜的行为,使心理治疗的病种更为广泛,并因具有较理想的效果而成为时髦的治疗方法。社会上有许多心理较为不健康的人也要求作心理治疗来促进他们自身的健康,所以,其实施范围也已越出医院。由于各治疗家或学派的理论不同,有的是把心理治疗看作为心理社会治疗或教育治疗,有的则看作是促使人格和自我发展的手段,所以,对于心理治疗至今尚没有一个能使大家都能的定义和分类。
现代医学传入我国后,心理治疗的发展在本世纪前半叶主要限于精神病学领域。少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学工作者在精神病院中曾对某些神经症和心理变态的病人进行心理治疗,由于其理论和实践在承袭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派,脱离了中国社会文化传统的实际,所以效果不理想,心理分析学派在中国的影响也很小。自1953年起,我国心理学工作者曾对神经衰弱进行集体和个别的心理治疗,取得了一定疗效。特别是1958年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与医学界有关单位协作,曾先后对北京的大学生、钢铁工人、军队机关干部中患神经衰弱的病人进行了贯彻心理治疗原则的综合快速疗法,在短期内(一个月左右)获得较高的疗效。后来又把这一疗法应用于高血压、溃疡病和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同样获得比其他疗法更为理想的效果,从而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悟践心理疗法”(在第二十章介绍)。近十年来,不但在我国的精神病学领域内,心理治疗已作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治疗方法被广泛应用,而且在医学其他领域也开始重视心理治疗对各种心身疾病的治疗效果。全国已有不少地区开办了心理治疗和生物反馈学习斑以适应临床医务工作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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