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陶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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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病理生理学考点:发热的概念
发热(fever)是临床常见的疾病症状之一,也是许多疾病所共有的病理过程。临床上常把体温上升超过正常值的0.5℃,通称为发热,这种概念不够精确。许多情况可使体温超出正常0.5℃,但其本质并非发热。根据体温调节调定点的理论,发热是在致热原的作用下使体温调节中枢的调定点上移而引起的调节性体温升高。多数病理性体温升高(如传染性或炎症性发热)均属这样。但少数病理性体温升高是因体温调节机构失调控或调节障碍而产生,其本质不同于发热,应称之为过热(hyperthermia)。如皮肤有广泛鱼鳞癣或是先天性汗腺缺陷,因散热障碍,夏季可出现体温升高;甲状腺机能亢进造成异常产热而致体温升高,以及环境高温(中暑)引起的体温升高,均属此类。
此外,在剧烈运动时,妇女月经前期、妊娠期等体温也可上升高于0.5℃,但它们属于生理性体温升高,也不宜称为发热。
现把这些概念归纳如图4-1。
图4-1体温升高的分类
发热通常不是独立疾病,而是发热性疾病的重要病理过程和临床表现。体温升高不超过38℃为低热;38-39℃为中等热;39-40℃为高热;超过41℃为过高热。许多疾病常是由于早期出现发热而被察觉的,因而它是疾病的重要信号,甚至是潜在恶性病灶(肿瘤)的信号。在整个病程中,体温曲线变化往往反映病情变化,对判断病情、评价疗效和估计预后。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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