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病理
1、流产定义:妊娠﹤28周,胎儿体重﹤1000g 妊娠中止
早期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者。
晚期流产:妊娠12周-28周者。
2、流产发展阶段:
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
① 先兆流产 (妊娠有希望继续者)
少量阴道流血,阵发性下腹痛或腰背痛。
宫颈口未开,胎膜未破,妊娠产物未排出。
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
② 难免流产 (流产不可避免,由先兆流产发展而来)
阴道流血量增多,阵发性下腹痛加重。
宫颈口已扩张,有时可见胚胎组织或胎囊堵塞于宫颈口内。
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或略小。
③ 不全流产 (由难免流产发展而来)
部分妊娠产物排出体外,部分残留于宫腔内或堵塞于宫颈口,子宫出血不止,可能发生失血性休克。
宫颈口已扩张。
子宫小于停经周数。
④ 完全流产
妊娠产物全部排出,阴道流血逐渐停止,腹痛逐渐消失。
宫颈口已关闭。
子宫接近正常大小。
附:稽留流产:胚胎或胎儿已死亡滞留在工腔内尚未自然排出者。胎儿死亡后子宫不再增大反而缩小。宫颈口未开,子宫小于停经周数。
习惯性流产:自然流产大于等于3次。每次流产发生于同一妊娠月份。
流产感染:流产并发盆腔炎、腹膜炎、败血症及感染性休克。
3、早期流产主要原因——遗传基因缺陷
习惯性晚期流产——宫颈口松弛
4、流产的治疗原则
难免流产:负压吸宫或刮宫。
不全流产:吸宫术或钳刮术。
流血多休克者应同时输血输液,出血时间长的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稽留流产:因胎盘组织机化,与子宫壁紧密粘连,刮宫困难。稽留时间过长,可能发生DIC。处理前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等,做好输血准备。若正常,子宫小于12周的行刮宫术。大于12周的静点缩宫素促使胎儿排出(引产)。若凝血功能障碍的尽早使用肝素,输血等,待凝血功能好转后再行引产或刮宫。因雌激素不足,子宫对催产素不敏感,易宫缩不良,故刮宫前必须先用雌激素以提高子宫肌肉对催产素的敏感性。
小于12周——先给予雌激素,后刮宫。
大于12周——给予雌激素,引产。
习惯性流产:宫颈口松弛者应于妊娠前作宫颈内口修补术,已妊娠者于妊娠14-16周行宫颈内口环扎术。
感染流产:流血不多者应用抗生素2-3日,待感染控制后在行刮宫。流血量多者静点光谱抗生素和输血同时,用卵圆钳夹出宫腔内残留组织,且不可骚刮宫腔,以免感染扩散。树后继续应用抗生素,待感染控制后再行刮宫。出现休克者积极抗休克治疗。盆腔脓肿的应切开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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