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毒药
解磷定
[药理及应用]在体内能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酰基结合成无毒物质由尿排出,恢复胆碱酯酶活性。用于有机磷农药的解救。
[用法]常用量:静滴或缓慢静注。1.轻度中毒:0.4g/次,必要时2~4小时重复1次。2.中度中毒:首次0.8~1.2g,以后每2小时0.4~0.8g,共2~3次;3.重度中毒:首次用1~1.2g,以后每小时0.4g。
[注意]因含碘,有时可引起咽痛及腮腺肿大。注射过速可引起眩晕、视力模糊、恶心、呕吐、心动过速,严重者可发生抽搐,甚至呼吸抑制。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阿托品
[药理与应用]为M胆碱受体阻滞剂。除一般的抗M胆碱作用,如解除胃肠平滑肌痉挛、抑制腺体分泌、扩瞳、升高眼压、视力调节麻痹、心率加快等外,大剂量时 能作用于血管平滑肌,使血管扩张,解除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用于1、缓解各种内脏绞痛。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律失 常。3、抗感染中毒性休克。4、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5、全身麻醉前给药。
[用法]常用量:肌注或静注,0.5~1 mg/次,总量<2mg/日。用于有机磷中毒时,1~2 mg(严重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维持有时需2~3天。
[注意]1.剂量从小到大所致的不良反应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 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 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 80~130mg,儿童为10mg。2.高热、心动过速、腹泻和老年人慎用。青光眼幽门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备选药:山莨菪碱(654-2)
关注"566执业医师考试"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最新资讯、内部资料信息!
执业医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执业医师考试"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