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1 管理本行政区域医师工作的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考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适用于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考点 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6 个月至 1 年。
考点 4 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
考点 5 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3 至 6 个月。
考点 6 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
考点 7 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如果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时,应当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考点 8 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考点 9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副作用大的药品。
考点 10 医师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应当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
考点 11 医师执业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变更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考点 12 申请个体行医的,须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 年。
考点 13 被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当事人有异议的,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期限是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
考点 14 医师注册后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
考点 15 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
考点 16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注册的时限为两年。
考点 17 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应当准予注册的,准予注册期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
考点 18 经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受理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考点 19 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考点 20 医疗保健机构严禁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考点 21 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接生时出现婴儿死亡,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考点 22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考点 23 医疗事故的鉴定应由医学会负责。
考点 24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 2 周。
考点 25 疑似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应由医疗机构保管。
考点 26 因为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考点 27 对患者死因有异议的,应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天。
考点 28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考点 29 在诊疗同意制度中,如果病人方面的意见不统一,医师应当以病人本人的意见为准。
考点 30 必须由病人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同意的诊疗行为包括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考点 31 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 30 年。
考点 32 按诊疗同意制度,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处理措施是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考点 33 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考点 34 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医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考点 3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执业要求中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
考点 36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暂停 6 至 12 个月的执业活动。
考点 37 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考点 38 医疗机构对其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
考点 39 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办的大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
考点 40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职责是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考点 41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考点 42 法定传染病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应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考点 43 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和物品,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处理。
考点 44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的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是责令改正。
考点 45 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考点 46 婚前医学疾病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考点 47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产前诊断出现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考点 48 《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对婚前医学检查结
果有异议的。
考点 49 乙类传染病应按甲类传染病处理的是肺炭疽。
考点 50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情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时限是接到报告 1 小时内。
考点 51 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考点 52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考点 53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考点 54 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考点 5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考点 5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考点 57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部门是卫生部。
考点 58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由执业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授予。
考点 59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至少保存 3 年。
考点 60 医师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时间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考点 61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
考点 62 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考点 63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有效期,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考点 64 《献血法》规定,献血者两次献血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6 个月。
考点 65 根据《献血法》的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为 200ml;最多不超过400ml。
考点 66 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做是否死亡的诊断。
考点 67 当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50% 的抗菌药物时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考点 68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考点 69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 1 天用量。
考点 70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考点 71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20%。
考点 72 医院输血科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卫生行业标准。
考点 73 医疗机构所需全血及其血液成分,需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血站负责提供。
考点 74 输血前医务人员应严格核对配血单和血袋标签中的各项内容。
考点 75 输血协议,由医患双方来签署。
考点 76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科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考点 77 医院临床输血委员会,应负责临床用血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考点 78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遵循的原则: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考点 79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 18 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考点 80 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则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
考点 81 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考点 82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医院承担费用。
考点 83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日期为 2005 年 6 月 1 日。
考点 84 临床预防服务的对象是健康人。
考点 85 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用满 1 年——医师考试。
考点 86 大专学历:试用满 1 年——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工作满 2 年——医师考试。
考点 87 中专学历:试用满 1 年——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工作满 5 年——医师考试。
考点 88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 2 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 3 ~ 6 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点 89 床位不满 100 张每年校验 1 次;100 张以上每 3 年校验 1 次 。
考点 90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记忆口诀】一死。
考点 91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记忆口诀】二中。
考点 92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记忆口诀】三轻。
考点 93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记忆口诀】四损。
考点 94 医疗机构应当对因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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