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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考前冲刺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第28题

  试题答案:D

  第29题

  试题答案:E

  考点:

  ☆☆☆☆☆考点2:医学伦理学的具体原则;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特定社会背景及医学发展阶段要求的医学道德的基本精神,是调节各种医学道德关系必须遵循的要求准则和最高要求。

  1.不伤害: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地说,凡是医疗上必需的,属于医疗的适应证,所实施的诊治手段是符合不伤害原则的。相反,如果诊治手段对病人是无益的、不必要的或者禁忌的,是有意或无意的强迫实施,使病人受到伤害,就违背了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不是绝对的。因为很多检查和治疗,即使符合适应证,也会给病人带来生理上或心理上的伤害。如肿瘤的化疗,虽能抑制肿瘤,但对造血和免疫系统会产生不良影响。临床上的许多诊断治疗具有双重效应。一个行动的有害效应并不是直接的、有意的效应,而是间接的、可预见的。如当妊娠危及胎儿母亲的生命时,可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这种挽救母亲的生命是直接的、有益的效应,而胎儿死亡是间接的、可预见的效应。

  临床上可能对病人造成伤害的情况有:医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低下;对病人的呼叫或提问置之不理;歧视、侮辱、谩骂病人或家属;强迫病人接受某项检查或治疗措施;施行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医务人员的行为疏忽、粗枝大叶;不适当地限制约束病人的自由;威胁或打骂病人;拒绝对某些病人提供医疗照护活动,如艾滋病病人等;拖拉或拒绝对急诊病人的抢救等。对此,医务人员负有道德责任,应该避免发生。

  不伤害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第一,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的冲突。如一足部有严重溃疡的糖尿病病人,经治疗病情末减轻,有发生败血症的危险,此时为保住病人的生命而需对病人截肢。表面上看,这样做对病人将造成很大的伤害,但是为了保全病人的生命,这样做是符合有利原则的,因为,“两害相权”要取其轻;第二,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如在稀有卫生资源的使用上,一个病房有四个肾衰病人同时需要肾移植,但因肾源有限,不可能使每个需要的人都得到,只能按公正原则进行病人选择,未得到肾的病人在身心上将受到伤害,这是不伤害原则和有利原则同时与公正原则相冲突的情况;第三,不伤害原则与尊重原则与冲突。这多表现为医务人员为尊重患者的自主性而无法选择使病人不受到伤害的医疗行为。

  2.有利: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

  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确有助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病人的确患有疾病;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的疾苦有关;医务人员的行动可能解除病人的疾苦;病人受益不会给别人带来太大的损害。

  有利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冲突:第一,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冲突。医务人员的行为,往往不单纯给病人带来益处常常伴有副作用,此时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权衡利害,使医疗行为能够得到最大可能的益处,而带来最小可能的危害。在人体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并不得益,而且很可能受到伤害,然而这种实验对其他大量的病人、对社会、乃至下一代有好处,即有利于社会大多数人;第二,有利原则与自主原则的冲突。当医务人员合乎科学的选择与病人的自主决定不一致,一般多以病人有其特殊原因(如经济原因或情感方面的原因等)引起,如某孕妇若继续妊娠将对健康很不利,但孕妇出于某种原因抱一线希望要把孩子生下来,这就便医生基于有利原则劝孕妇终止妊娠的决定与孕妇的自主决定产生矛盾;第三,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这可见不伤害原则与公正原则的冲突的论述,而且用在这里更恰当。

  现实中的医疗伤害现象,依据其与医方主观意愿的关系,可以分为:有意伤害、可知伤害、可控伤害和责任伤害。有意伤害、责任伤害是应当杜绝的,可知伤害、可控伤害是应当尽可能避免或降低的。

  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是善待病人的两个方面,两者调节的都是医务人咒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基本道德关系。医疗行为的特殊性质,决定着医疗行为必须对服务对象至少不伤害、或者把不避免的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方能到达有利于病人伯目的。

  3.尊重: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医务人员尊重病人的自主性绝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责任,必须处理好病人自主与医生之间的关系。尊重病人包括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进行选择。医生要帮助患者选择诊治方案,必须向患者提供正确,易于理解,适量,有利于增强病人信心的信息。当患者充分了解和理解了自己病情的信息后,患者的选择和医生的建议往往是一致的。当患者的自主选择有可能危及其生命时,医生应积极劝导患者做出最佳选择。当患者(或家属)的自主选择与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医生既要履行对他人、社会的责任,也要使患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于缺乏或丧失选择能力的患者,如婴幼儿和儿童患者、严重精神病和严重智力低下等患者,其自主选择权由家属或监护人代理。

  4.公正:医疗公正系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如在稀有卫生资源分配上,必须以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应该依次按照医学标准、社会价值标准、家庭角色标准、科研价值标准、余年寿命标准来综合权衡。其中,医学标准是优先保证的首要标准。

  第30题

  试题答案:E

  考点:

  第一单元 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 ☆☆☆☆☆考点2: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31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3: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及结局;

  原发性肺结核病是指机体第一次感染结核杆菌引起的肺结核病,多发生于儿童,少数可发生于免疫功能低下的成人。

  1.病变特点

  结核杆菌经呼吸道进入肺内,首先在肺通气较好的上叶下部或下叶上部靠近肺膜处,形成肺内原发灶。原发灶一般为一个,圆形,直径多在1cm左右,色灰黄。病灶开始为渗出性,继而发生干酪样坏死。结核杆菌很快侵入淋巴管,随淋巴液到所属肺门淋巴结,引起结核性淋巴管炎和肺门淋巴结肿大及干酪样坏死。肺的原发灶、淋巴管炎和肺门淋巴结结核三者合称原发综合征,是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

  2.发展和结局

  绝大多数原发性肺结核病患者在感染过程中因机体免疫力增强而自然痊愈。小的病灶可完全吸收或纤维化,较大的干酪样坏死灶可发生纤维包裹和钙化。少数患儿因营养不良或同时患有其他传染病,使病情恶化,肺内及肺门淋巴结病变继续扩大,结核杆菌可通过淋巴道、血道和支气管播散。

  (1)淋巴道播散:肺门淋巴结病变进展时,结核杆菌可沿淋巴管蔓延到气管、支气管、纵隔、锁骨上下淋巴结,也可逆行至腹膜后及腹股沟淋巴结引起病变。初期淋巴结肿大,继之出现干酪样坏死并液化。浅表淋巴结结核有时可穿破皮肤,形成经久不愈的赛道。

  (2)血道播散:多为原发性肺结核病的播散方式。

  ①全身粟粒性结核病:肺内原发灶干酪样坏死扩大,破坏肺静脉分支,大量结核杆菌一次性进入血循环,形成结核性败血症,播散到全身各脏器,如肺、肝、肾、脾、脑及脑膜、腹膜等处。形成密集分布、大小一致、灰白色粟粒状的结核病灶,可发生干酪样坏死。临床上,病情危重,有明显中毒症状。如细菌少量多次进入体循环,病灶大小、新旧各异,称慢性全身粟粒性结核病;

  ②肺粟粒性结核病:常为全身粟粒性结核病的一部分。有时可仅局限于肺内,这是由于支气管周围或纵隔淋巴结干酪样坏死物破入附近静脉,或液化坏死物随淋巴液经静脉角入血到右心,经肺动脉播散至两肺所致。肺原发综合征钙化后,结核杆菌也可由肺外结核病灶少量多次侵入血流,再播散于两侧肺内,形成大小、新旧各异的病灶,称慢性肺粟粒性结核病。

  (3)肺外器官结核病:大多是原发性肺结核病经血道播散的后果。当机体抵抗力强时,少量入血液中的结核杆菌在骨、肾、脑等器官潜伏下来,成为日后肺外器官结核病的来源。

  第32题

  试题答案:C

  第33题

  试题答案:D

  考点:

  ☆☆☆☆考点2:氯丙嗪的不良反应;

  1.一般不良反应

  表现为嗜睡、无力、视力模糊、鼻塞、心动过速、口干及便秘等中枢神经及自主神经系统副作用。长期应用可致乳房肿大、闭经及生长减慢等。本品静注后由于其α受体阻断作用,可致体位性低血压。

  2.锥体外系反应

  (1)帕金森综合征

  肌张力增高,面部表情呆板,动作迟缓,肌震颤,流涎等。

  (2)急性肌张力障碍

  多在用药后1~5天出现,可见舌、面、颈背部肌肉痉挛,患者出现强迫性张口、仲舌、斜颈、呼吸运动障碍及吞咽困难。

  (3)静坐不能

  患者出现坐立不安,反复徘徊。

  (4)迟发性运动障碍

  表现为不自主、有节律的刻板运动,如吸吮、舐舌、咀嚼等。

  一般认为,上述前三种症状可用中枢抗胆碱药治疗。而迟发性运动障碍可能与氯丙嗪长期阻断突触后DA受体,使DA受体数目增加有关,用抗胆碱药治疗反可使之加重。

  3.过敏反应

  常见皮疹、光敏性皮炎。少数患者出现肝细胞内微胆管阻塞性黄疸及急性粒细胞缺乏,应立即停药。

  第34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10:消化性溃疡的并发症的临床表现;

  1.上消化道出血

  消化性溃疡为最常见的病因。DU者容易发生。出血量与被侵蚀的血管大小有关。轻者(出血50~100ml)表现为黑粪,重者出现呕血,超过1000ml可致循环障碍,发生眩晕、出汗、血压下降和心率加速,在半小时内出血量超过1500ml会发生休克。

  2.溃疡穿孔

  (1)游离穿孔:溃疡穿孔溃破入腹腔引起弥漫性腹膜炎。多发生于前壁或小弯侧。有突发性剧烈腹痛,腹壁呈板样僵直,有压痛和反跳痛,伴气腹症。

  (2)穿透性溃疡:溃疡穿透至毗邻实质性器官如肝、胰、脾等。腹痛规律改变,顽固而持续。如穿透入胰,腹痛可放射至背部,血清淀粉酶显著升高。

  (3)溃疡穿透入空腔器官可形成瘘管。

  3.幽门梗阻

  主要由DU或幽门管溃疡引起,溃疡急性发作时因炎症水肿和幽门平滑肌痉挛而引起暂时梗阻,而瘢痕收缩则可引起持久性慢性梗阻,胃排空延迟,上腹部有蠕动波,呕吐酸酵宿食,清晨空腹时体检胃有振水声。

  4.癌变:少数GU可发生癌变。

  第35题

  试题答案:B

  第36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8:缺铁性贫血的临床表现;

  1.原发病表现

  如黑便、腹部不适(消化性溃疡、肿瘤、痔疮)、腹痛、大便性状改变(肠道寄生虫感染)、月经量过多等。

  2.贫血表现

  常见症状为乏力、易倦、头痛、头晕、眼花、耳鸣、心悸、气短及皮肤粘膜苍白。

  3.组织缺铁表现

  精神行为异常;体力、耐力下降;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口腔炎、舌炎、舌乳头萎缩、口角皲裂、吞咽困难;毛发干枯、脱落;皮肤干燥、皱缩;指(趾)甲缺乏光泽、脆薄易裂、重者变平,甚至凹下呈勺状(匙状甲)。

  第37题

  试题答案:E

  第38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临床表现;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是由于局部脑组织一过性血液供应障碍而引起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每次发作持续数分钟至l小时,症状在24小时内完全恢复,但可反复发作。可能病因为动脉粥样硬化、动脉狭窄、心脏病、血液成分改变、血流动力学变化等。临床表现如下:

  1.颈内动脉系统TIA

  (1)常见症状:对侧单肢无力或轻偏瘫,可伴有对侧面部轻瘫,系大脑中动脉供血区或大脑中动脉与大脑前动脉皮层支的分水岭区缺血的表现。

  (2)特征性症状

  ①眼动脉交叉瘫(病变侧单眼一过性黑蒙或失明、对侧偏瘫及感觉障碍)和Homer征交叉瘫(病变侧Horner征、对侧偏瘫)。

  ②主侧半球受累可出现失语症。

  (3)可能出现的症状

  ①对侧单肢或半身感觉异常,如偏身麻木或感觉减退,为大脑中动脉供血区缺血的表现。

  ②对侧同向性偏盲。

  2.椎-基底动脉系统TIA

  (1)常见症状:眩晕、平衡失调,大多数不伴有耳鸣(脑干前庭系缺血表现);少数可伴耳鸣(内听动脉缺血致内耳受累)。

  (2)特征性症状

  ①跌倒发作:表现患者转头或仰头时,下肢突然失去张力而跌倒,无意识丧失,常可很快自行站起;系下部脑干网状结构缺血所致。

  ②短暂性全面性遗忘症(TGA):发作时出现短时间记忆丧失,病人对此有自知力,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发作时对时间、地点定向障碍,但谈话、书写和计算能力保持,是大脑后动脉颞支缺血累及边缘系统的颞叶海马、海马旁回和穹隆所致。

  ③双眼视力障碍发作:因双侧大脑后动脉距状支缺血而致枕叶视皮层受累,引起暂时性皮质盲。

  (3)可能出现的症状

  ①吞咽障碍、构音不清。

  ②共济失调。

  ③意识障碍伴或不伴瞳孔缩小。

  ④一侧或双侧面、口周麻木或交叉性感觉障碍。

  ⑤眼外肌麻痹和复视。

  ⑥交叉性瘫痪。

  第39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5:意志及其障碍;

  意志是指个体自觉地确立目标,同时自觉地采取行动,并在行动中克服困难以最终达到目的的心理过程。意志活动的特征为:①指向性;②目的性:③自觉性;④果断性。⑤自制性。常见的意志障碍有:

  1.意志增强

  表现为意志活动增多,与其他精神活动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或以其为基础,或受其支配和影响。如在被害妄想者的反复诉讼上告;嫉妒妄想者对其配偶的跟踪影视行为等。

  2.意志减退或缺乏

  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缺乏主动性要求与行动,常与情感淡漠或情绪低落有关。对任何事物缺乏兴趣,对处境无所要求,对今后没有打算,整日卧或呆坐、呆立、生活懒散,需要督促或照料、护理。意志缺乏属于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之一,也见于抑郁症。

  3.犹豫不决

  表现为遇事缺乏果断,常常反复考虑,不知如何是好。矛盾指向表现为同一事物,同时出现两种完全相反的意向和情感。

  第40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8:思维形式障碍;

  包括思维过程障碍和思维逻辑结构障碍。前者可表现为联想的速度、结构和连贯性等方面的障碍,后者是指概念的运用和判断推理等方面的逻辑紊乱。主要症状有:

  1.思维奔逸:表现为联想速度明显加快,概念大量涌现,甚至来不及表达,患者的言语增多,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诙谐风趣,引人发笑。由于注意力易随境转移而致话题随之改变,缺乏重点。联想奔逸时的前后概念之间均存在有内在的联系,出现音连或意连,见于躁狂状态。

  2.思维迟缓:与思维奔逸相反,思维受到抑制,概念形成缓慢,思维速度受阻,应答反应迟钝,思考困难,言语缓慢。见于抑郁症、痴呆等。

  3.思维贫乏:此症状在外表上虽与上述症状相似,但本质则不相同。其主要特点是思维内容空虚,概念和词汇贫乏,对一般询问往往无明确应答性反应,或仅简单的答以“不知道”,“没有什么”,平时也不主动说话,病人对此漠然处之。思维贫乏往往与情感淡漠,意志缺乏相伴随出现,构成精神分裂症的三项基本阴性症状。思维贫乏也可见于痴呆状态。

  4.思维散漫:是思维的目的性、连贯性和逻辑性的障碍,表现为联想松弛、内容混乱,对很简单的问题也很难说清楚,交谈困难。一般情况下谈话的语句尚完整,但语句之间的结构缺乏紧密联系,使人难以理解其主题和意义。见于精神分裂症。

  5.思维破裂:思维结构的松弛较思维散漫时更为严重,甚至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句子,言语支离破碎,或为词汇的杂乱堆积,称“词的杂拌”。见于精神分裂症。思维不连贯:在意识障碍情况下出现类思维破裂,其言语内容可能更加杂乱、语句片断,毫无主题可言。常见于感染或中毒、颅脑外伤引起的意识障碍、癫 性精神障碍。

  6.病理性赘述:以思维过程中主题转换带有粘滞性、停留在某些枝节问题上而抓不住主要环节为其主要特征。病人表现讲话哆嗦,讲半天讲不到主题上。当医生要求病人回答简要的中心,病人固执地按照自己的思维过程赘述下去。此种思维联想障碍多见于各种脑器质性损害所致的精神障碍,最典型的是癫 性精神障碍。

  7.思维中断:在无意识障碍或外界干扰等情况下的思路突然被阻,表现为谈话突然中断,停顿片刻后再开口时,已换了内容或另一话题,患者常形容此刻的思路出现了“空白”或不能解释。见于精神分裂症。

  8.思维被夺:在意识清晰时无外界原因,病人体验到其思维被某种外力夺走。是诊断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症状。

  9.思维插入:患者感到某种思维不属于自己,而是别人或某种外力将思维强行塞入患者的大脑,部分病人可对这些不自主的思潮过程作出妄想性的解释。

  10.思维云集:又称强制性思维,是指思潮不受患者意愿的支配,强制性的大量涌现在脑内。内容往往杂乱无章。患者也感到意外,甚至是厌恶的。常突然出现、迅速消失。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1.思维化声:病人思考时体验到自己的思想同时变成了言语声,自己能听到,是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之一。

  12.思维扩散:病人体验到自己的思想一出现,即尽人皆知,觉得自己的思想与人共享,毫无隐私可言,是诊断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症状。

  13.象征性思维:患者将一事物的具体概念与抽象概念混淆,病人以无关的具体概念来代表某一抽象概念,不经病人自己解释,别人无法理解。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4.语词新作:病人将不同含义的概念或词融合、浓缩在一起,或作无关的拼凑,或自创文字、图形、符号,并赋予特殊的概念,如不经患者解释,旁人无法理解。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5.逻辑倒错性思维:推理缺乏逻辑性,既无前提也无根据,或因果倒置,推理离奇古怪,不可理解。见于精神分裂症等。

  16.强迫观念:是一些反复出现的想法、冲动、印象或观念,患者明知不必要、不合理或毫无意义而想排除,却难以克制,无法摆脱。常伴有紧张、焦躁不安或强迫行为。见于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早期或恢复期)等。

  第41题

  试题答案:A

  第42题

  试题答案:D

  考点:

  ☆☆☆☆☆考点11:硬膜外血肿;

  1.形成机制

  与颅骨损伤有密切关系,骨折或颅骨的短暂变形撕破位于骨沟内的硬脑膜动脉或静脉窦引起出血,或骨折的板障出血。血液积聚于颅骨与硬脑膜之间,在硬脑膜与颅骨分离过程中,又可撕破一些小血管,使血肿更加增大。由于颅盖部的硬脑膜与颅骨附着较松,易于分离。颅底部硬脑膜与颅骨附着较紧,所以硬膜外血肿多位于颅盖部。引起颅内压增高与脑疝的出血量,可因出血速度、代偿功能、原发性脑损伤的轻重等而异。一般成人幕上20ml,幕下10ml即有可能形成脑疝,绝大多数属急性型,需手术治疗。

  出血来源包括:(1)脑膜中动脉损伤;(2)矢状窦损伤;(3)板障静脉出血;(4)脑膜前动脉损伤;(5)横窦损伤

  2.临床表现与诊断

  (1)外伤史:局部有伤痕、颅骨X线片有骨折,尤其是骨折线跨过脑膜中动脉或静脉窦者。

  (2)意识障碍:进行性颅内压增高引起脑疝造成意识障碍,多发生在伤后数小时至1~2天内。由于受原发伤的影响,意识障碍分三种形式。典型表现为中间清醒期。

  ①昏迷-清醒-昏迷:原发损伤轻,昏迷时间短,继发损伤缓。原发昏迷清醒后,经过一段中间清醒期后,进入继发昏迷。

  ②持续昏迷:原发损伤重,原发昏迷尚未清醒即进入继发昏迷。

  ③清醒-昏迷:原发损伤甚轻,无昏迷,直接进入继发昏迷。

  大多数患者在进入继发昏迷前,已有头痛、呕吐、烦躁不安或淡漠、嗜睡、定向不准、遗尿等表现,足以提示已进入脑疝前期。

  (3)瞳孔改变:脑疝早期动眼神经受刺激,患侧瞳孔缩小,对光反射迟钝。随着动眼神经和中脑受压,患侧瞳孔进行性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眼睑下垂,随后对侧瞳孔散大。

  (4)锥体束征:对侧肢体进行性肌力下降、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病理征阳性。去大脑强直为晚期表现。

  (5)生命体征变化:血压升高、呼吸慢不平稳、脉搏减缓、体温升高。

  (6)CT表现:在颅骨内板与脑表面之间呈梭形或弓形增高密度影。

  第43题

  试题答案:E

  考点:

  ☆☆☆☆考点9:狭窄骨盆在分娩时的处理;

  原则是明确狭窄骨盆的类别和程度,了解胎位、胎儿大小、胎心率、宫缩强弱、宫颈扩张程度、破膜与否,结合年龄、产次、既往分娩史综合判断,决定分娩方式。

  1.一般处理

  安慰产妇,保证营养及水分摄入,必要时补液。监测宫缩强弱,勤听胎心及检查胎先露部下降程度。

  2.骨盆入口平面狭窄的处理

  (1)明显头盆不称:骶耻外径<16cm,骨盆入口前后径<8.5cm者,足月活胎不能入盆,不能经阴道分娩,应行剖宫产。

  (2)轻度头盆不称:骶耻外径16~18cm,骨盆入口前后径8.5~9.5cm,足月<3000g,胎心率正常,应试产。出现宫缩乏力,胎膜未破者在宫口扩张3cm时行人工破膜。破膜后宫缩较强,产程进展顺利,多能经阴道分娩。若试产2~4小时,胎头仍不入盆,或伴胎儿窘迫征象,应及时剖宫产。胎膜已破,为了减少感染,应适当缩短试产时间。

  3.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狭窄的处理

  (1)中骨盆平面狭窄:胎头俯屈及内旋转受阻,易发生持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若宫口开全,胎头双顶径达坐骨棘水平或更低,可经阴道助产。若胎头双顶径未达坐骨棘水平,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应剖宫产。

  (2)骨盆出口平面狭窄:不应进行试产。常用出口横径与出口后矢状径之和估计出口大小。两者之和>15cm,可多经阴道分娩;两者之和在13~15cm时,多需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两者之和<13cm,足月活胎不能经阴道分娩,应行剖宫产。

  4.骨盆三个平面均狭窄的处理

  主要是均小骨盆。估计胎儿不大,头盆相称,可以试产。若胎儿较大,明显头盆不称,胎儿不能通过产道,应尽早剖宫产。

  5.畸形骨盆的处理

  畸形严重、头盆不称明显者,应及时剖宫产。

  第44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2:子宫收缩乏力的原因、临床特点和诊断;

  1.原因

  (1)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子宫因素: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等)、子宫壁过度膨胀(如双胎、羊水过多、巨大胎儿等)、经产妇子宫肌纤维变性或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子宫收缩乏力。

  (3)精神因素:产妇精神紧张、恐惧、进食少临产后过多消耗体力,均可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4)内分泌失调:妊娠晚期和临产后,参与分娩过程的主要激素分泌不足或功能不协调,如雌激素、缩宫素、前列腺素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缓慢,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致使子宫收缩乏力。

  (5)药物影响:临产后不适当使用镇静剂与镇痛剂,如吗啡、苯巴比妥派替啶等,使子宫收缩受到抑制。

  2.临床特点与诊断

  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指产程开始宫缩乏力,间歇长,产程进展慢;继发性指产程开始宫缩正常,产程进展到某阶段(多在活跃期或第二产程)宫缩转弱。宫缩乏力有两类。

  (1)协调性宫缩乏力(低张性宫缩乏力):宫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宫缩极期宫体不变硬,手指压宫底肌壁出现凹陷,产程处长或停滞,宫腔内张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高张性宫缩乏力):宫缩极性倒置,宫缩时宫底部不强,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宫缩不协调,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出现胎儿窘迫。检查下腹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3)产程曲线异常:宫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有以下8种:

  ①潜伏期延长:从规律宫缩至宫口扩张3cm称潜伏期。初产妇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潜伏期延长。

  ②活跃期延长:从宫口扩张3cm至宫口开全称活跃期。初产妇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活跃期延长。

  ③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口不再扩张2小时以上。

  ④第二产程延长: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

  ⑤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

  ⑥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晚期至宫口开大9~10cm,胎头下降速度<1cm/小时。

  ⑦胎头下降停滞: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1小时以上。

  ⑧滞产:总产程超过24小时。

  第45题

  试题答案:C

  考点:

  ☆☆☆☆考点11:臀先露;

  1.临床分类

  根据两下肢所取的姿势分为:

  (1)单臀先露或腿直臀先露:胎儿双髋关节屈曲,双膝关节直伸,以胎臀为先露。最多见。

  (2)完全臀先露或混合臀先露:胎儿双髋关节及双膝关节均屈曲,以胎臀和双足为先露。较多见。

  (3)不完全臀先露:以一足或双足,一膝或双膝或一足一膝为先露。较少见。

  2.诊断

  (1)临床表现:胎臀不能紧贴宫颈,常发生宫缩乏力,宫颈扩张缓慢,产程延长。

  (2)腹部检查:子宫呈纵椭圆形。宫底触到圆而硬、按压有浮球感的胎头;耻骨联合上方触到不规则、软而宽的胎臀,胎心在脐左(或右)上方听得最清楚。

  (3)肛查及阴道检查:肛查触及软而不规则的胎臀或胎足、胎膝。肛查不能确定需行阴道检查。阴道检查时,了解宫颈扩张程度及有无脐带脱垂。若胎膜已破,可直接触及胎臀、外生殖器及肛门。手指放入肛门内有环状括约肌收缩感,取出手指见有胎粪。

  (4)B型超声检查:能确定臀先露类型及胎儿大小,胎头姿势。

  3.对母儿的影响

  (1)对母体的影响:容易发生胎膜早破或继发性宫缩乏力,增加产后出血和产褥染机会。宫口未开全强行牵拉,易造成宫颈撕裂,甚至延及子宫下段。

  (2)对胎儿的影响:发生胎膜早破,脐带容易脱出,脐带受压可致胎儿窘迫甚至死亡。后出胎头牵出困难,易发生新生儿窒息、锁骨骨折、臂丛神经损伤及颅内出血。

  4.妊娠期处理

  臀先露于妊娠30周前多能自行转为头先露,不需处理。妊娠30周后仍为臀先露应予矫正。常用方法有:1胸膝卧位每日2次,每次15分钟,连续作1周后复查;2激光照射或艾炙至阴穴每日1次,每次15~20分钟,5次为一疗程;3外倒转术用于上述矫正方法无效者,于妊娠32~34周行外倒转术。术前半小时口服硫酸舒喘灵4.8mg。

  5.分娩期处理

  分娩初期作出正确判断,决定分娩方式。

  (1)剖宫产指征

  狭窄骨盆、软产道异常、胎儿体重大于3500g、胎儿窘迫、高龄初产、有难产史、不完全臀先露等。

  (2)决定经阴道分娩的处理

  ①第一产程:应侧卧,不宜站立走动。不灌肠,少做肛查,避免胎膜破裂。一旦破膜立即听胎心。若胎心变慢或变快应肛查,必要时阴道检查,了解有无脐带脱垂。若有脐带脱垂,胎心尚好,宫口未开全,需立即剖宫产。若无脐带脱垂,严密观察胎心及产程进展。为使宫颈和阴道充分扩张,消毒外阴后,用“堵”外阴法。宫缩时用无菌巾以手掌堵住阴道口。让胎臀下降,待宫口及阴道充分扩张后才让胎臀娩出。

  ②第二产程:导尿排空膀胱。初产妇应作会阴侧切术。有3种分娩方式:

  1)自然分娩:胎儿娩出不作任何牵拉。极少见。

  2)臀助产术:当胎臀自然娩出至脐部后,胎肩及后出胎头由接产者协助娩出。脐部娩出后,一般应在2~3分钟娩出胎头,最长不能超过8分钟。后出胎头娩出用单叶产钳效果佳。

  3)臀牵引术:胎儿全部由接产者牵拉娩出,对胎儿损伤大不宜采用。

  ③第三产程:产程延长易并发子宫乏力性出血。胎盘娩出后,肌注缩宫素防止产后出血。行手术操作及软产道损伤应及时缝合,并给抗生素预防感染。

  第46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3:21-三体综合征的鉴别诊断;

  典型病例根据其特殊面容、皮肤纹理特点和智能低下,即可确定诊断。嵌合型患儿、新生儿或症状不典型的智能低下患儿都应作染色体核型分析鉴别。

  本病应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鉴别,后者在出生后可有嗜睡、哭声嘶哑、喂养困难、腹胀、便秘等症状,舌大而厚,但无本症的特殊面容。可检测血清TSH,T4和染色体核型分析进行鉴别。

  第47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6:房间隔缺损的临床表现和并发症;

  房间隔缺损的症状随缺损大小而有区别,轻者可无全身症状,仅在体格检查时发现胸骨左缘第2~3肋间有收缩期杂音。大型缺损者因体循环血量减少而影响生长发育,患儿体格瘦小、乏力、多汗和活动后气促。当剧哭、肺炎或心力衰竭时可出现暂时性青紫(暂时性的肺动脉高压,出现暂时性的右向左分流所致)。体检可见心前区隆起,心尖搏动弥散,心浊音界扩大,大多数病例于胸骨左缘第2~3肋间可闻及Ⅱ~Ⅲ级收缩期杂音,呈喷射性,系右心室排血量增多,引起右心室流出道(肺动脉瓣)相对狭窄所致。肺动脉瓣区第二音亢进并固定分裂(分裂不受呼吸影响)。左向右分流量较大时,可在胸骨左缘下方听到舒张期杂音(系三尖瓣相对狭窄所致)。原发孔缺损伴二尖瓣裂者,心前区有二尖瓣关闭不会的吹风样杂音。房间隔缺损的并发症是;支气管肺炎、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及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第48题

  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输注白蛋白具有良好的利尿、消肿作用,但并不能纠正低蛋白血症,反复输注还可能因增加肾脏的负担而延迟肾病缓解和增加复发机会。

  考点:

  ☆☆☆☆☆考点11:肾病综合征的治疗;

  1.一般治疗

  (1)休息:肾病综合征患儿出现严重水肿高血压时需卧床休息,一般情况下适当活动以减少血栓形成的可能,对高脂血症亦有一定作用。

  (2)饮食:不主张肾病综合征患儿长期禁盐,给予低盐(1~2g/d)饮食,优质蛋白饮食,蛋白摄入2g/(kg·d)左右,以减少尿蛋白排出,减轻肾脏负荷。注意补充高钙食物及VitD制剂及微量元素。

  (3)利尿剂应用:肾病综合征患儿尿少,水肿明显或血尿增高时可适当使用利尿剂,注意不宜长期使用,以免造成电解质紊乱,明确诊断使用激素后一般1~2周内可出现利尿效应,对于激素不敏感者及未用激素前之水肿患儿,常用利尿剂有氢氯噻噻嗪、螺内脂及呋塞米,对于水肿明显。循环容量相对不足患儿可快速静滴低分子右旋糖酐10ml/kg后静推呋塞米或给予多巴胺3~4μg/(kg·min)加呋塞米静滴后追加用呋塞米利尿,具有良好的利尿效果。注意一般情况下尽量不使用无盐白蛋白静滴消肿,以免加重肾脏操作,大量腹水患儿可采用腹水回输方法治疗。

  2.激素治疗

  (1)泼尼松中、长程疗法:①先用泼尼松每日1.5~2.0mg/kg,分3~4次服用,共4周;②若4周内尿蛋白阴转,则改为泼尼松2mg/kg,隔日早餐后顿服,继用4周,以后每2~4周减量一次,直至停药。疗程达6个月者为中程疗法,达9个月者为长程疗法。

  (2)泼尼松短程疗法:①泼尼松每日2mg/kg,分3~4次服用,共4周;②4周后不管效应如何,均改为泼尼松1.5mg/kg隔日晨顿服,共4周,全疗程共8周,然后骤然停药,短程疗法易于复发。

  (3)激素疗效的判断:①激素敏感;激素治疗后8周内尿蛋白转阴、水肿消退;②激素部分敏感;治疗后8周内水肿消退,但尿蛋白仍+~++;③激素耐药;治疗满8周,尿蛋白仍在++以上者;④激素依赖:对激素敏感,且药即缓解,但减量或停药2周内复发,恢复用量或再次用药又可缓解并重复2~3次者;⑤复发和反复;尿蛋白已转阴、停用激素4周以上,尿蛋白又≥++为复发;如在激素用药过程中出现上述变化为反复;⑥频复发和频反复指半年内复发或反复≥2次,1年内≥3次。

  (4)长期激素治疗的副作用: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除发生常见副作用外,尚有骨质疏松和由于生长受抑制而身材矮小。突然停药、快速减量或并发急感染等可引发肾上腺皮质危象。一旦发生应立即给予氢化可的松静脉滴注,每日5~10mg/kg。

  (5)甲基强的松龙冲击疗法:多用于难治性肾病治疗,甲基强的松龙15~30mg/(kg·d)(小于1.0g/d)溶于10%葡萄糖100~250ml中,1~2小时静滴完毕,连用3天为1疗程,必要时隔1~2周重复1个疗程,冲击完即给予泼尼松2mg/kg(最大量60mg/d)隔日服用。根据病情4周后可减退。

  3.细胞毒性药物的使用

  常和小剂量激素联合应用,治疗激素耐药,依赖等难治性肾病患儿。常用药物有:

  (1)环磷酰胺:剂量2~2.5mg/(kg·d),总疗程8~12周,累积量≤200~250mg/kg或冲击疗法,环磷酰胺8~12mg(kg·次),每日1次静滴,每半月连用2次,累积量≤150mg/kg,治疗中适当给予水化治疗,20ml/kg输液以减轻副作用。常见副作用有:性腺损害,部分患儿特别是男孩易出现,成人后表现为少精或无精不孕其他尚可能出现脱发,胃肠道反应,出血性膀胱炎及白细胞减少等。

  (2)苯丁酸氮芥:0.2mg/(kg·d),疗程6~8周(总量小于10mg/kg)副作用同环磷酰胺。

  (3)其他:尚可选用雷公藤多苷片、氮芥、硫鸟嘌呤、环孢菌素A、霉酚酸酯等。

  4.抗凝、溶栓治疗

  肾病综合征血栓形成是肾病不缓解的重要原因,也是肾病肾损伤的重要因素,故应强调抗凝溶栓治疗,常用药物有:肝素、低分子肝素、潘生丁、尿激酶、川芎嗪、保肾康等。

  第49题

  试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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