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中毒诊断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毒物接触史。
2.中毒所引起的临床表现。
3.可疑病原和毒物检测(常用呕吐物、胃内容物、血、尿、粪便等标本)。
4.必要时,对中毒现场和环境进行调查、取证。
5.用相应的特效解毒剂进行试验治疗。
急性中毒的诊断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致病的毒物和种类、中毒途径、受损组织器官及中毒的严重程度。
治疗
急性中毒病情大多凶险,变化迅速,应在诊断的同时,依病情有序地抢救。
1.治疗原则
(1)立即终止接触毒物。
(2)迅速清除进入体内已被吸收或尚未吸收的毒物。
(3)如有可能,及时使用特效解毒剂或拮抗剂。
(4)积极对症及支持治疗。
2.治疗要点
(1)立即终止接触毒物:吸入或皮肤接触中毒时,要迅速把患者从中毒现场撤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
(2)清除尚未被吸收的毒物:①皮肤、黏膜沾染的毒物,可用大量温水清洗。忌用热水清洗;②溅入眼内的毒物,立即用清水彻底清洗;③清除胃肠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物,常用催吐、洗胃、导泻及灌肠等方法,愈早、愈彻底、愈有利于病情的改善。催吐适用于非腐蚀性经口中毒而神志清醒且能合作者,禁忌用于抽搐、严重心脏病、主动脉瘤、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溃疡病活动期及孕妇;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效果最好。即使服毒超过6小时,由于部分毒物仍可滞留于胃内,多数仍有洗胃的必要。吞服强腐蚀性毒物的患者,插管洗胃有可能引起穿孔,一般不宜进行洗胃。另外,为惊厥患者插管时,可能诱发惊厥,昏迷患者插胃管时易导致吸人性肺炎,故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洗胃应慎重,对于意识障碍的病人如需洗胃应首先进行气管插管,实行气道保护后方开始洗胃,避免误吸。食管静脉曲张患者也不宜常规洗胃,但亦应插入胃管进行灌洗,尽量清除毒物减少其吸收,整个过程动作轻柔,防治诱发出血。毒物不同应选择不同的洗胃液,见表18—7;导泻常用的药物有硫酸钠和硫酸镁,肾功能不全、呼吸抑制或昏迷患者及磷化锌中毒和有机磷中毒晚期者不宜使用。
(3)促进已被吸收毒物排出:①吸氧、高压氧用于吸入气态毒物中毒。②可通过输液、应用快速利尿剂和脱水剂促进毒物从肾排出。③血液净化疗法:血液灌流、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是对众多毒物有效的清除方法,常作为急性重度中毒或伴有急性肾衰竭的抢救方法。透析治疗应争取及早进行,一般在中毒后12小时内使用效果好。④其他:还有血浆置换、换血疗法等。
(4)应用特效解毒剂或拮抗剂:①一般解毒剂:通过与胃内存留的毒物起中和、氧化、沉淀等化学反应,改变毒物的理化性质,使其失去毒性,或者通过物理吸附作用,防止毒物继续被吸收;②特效解毒剂:对某些毒物具有特效解毒作用。
(5)对症治疗:急性中毒发病急、病情进展速度快,在一时难以确定诊断时,应针对各种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如昏迷、脑水肿、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消化道出血、急性器官功能障碍等情况进行对症处理及器官功能支持,帮助患者渡过险关,对挽救生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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