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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淋巴细胞增多
(一)诊断标准
外周血淋巴细胞绝对值超过4.0×109/L时,称为淋巴细胞增多;绝对值≥15×109/L时,为高度增多。
(二)原因
1.感染 主要是病毒感染,如麻疹、风疹、水痘、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传染性淋巴细胞增多症、病毒性肝炎等。也可见于百日咳杆菌、结核杆菌、布氏杆菌、梅毒螺旋体等感染。
2.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3.急性传染病恢复期。
4.组织器官移植后的排异反应。
异形淋巴细胞
正常人外周血中偶尔可见到一种形态变异的不典型的淋巴细胞,称为异形淋巴细胞,一般不超过2%。异形淋巴细胞增多可见于:
(一)感染:引起淋巴细胞增多的病毒感染均可出现异形淋巴细胞增多,尤见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某些细菌、螺旋体、立克次体、原虫(如疟原虫)等感染也可出现异形淋巴细胞增多。
(二)药物过敏。
(三)输血、血液透析或体外循环术后。
(四)其它:如免疫性疾病、粒细胞缺乏症、放射治疗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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