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的概念及病因
1.概念
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流产又分为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发生率占全部妊娠的15%左右,多数为早期流产。
2.病因
流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遗传基因缺陷:早期流产时,染色体异常占50%~60%,染色体异常多为数目异常,其次为结构异常。
(2)外界不良因素:可以直接或间接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可能导致流产的有害物质有化学物质(如镉、铅、有机汞等)和物理因素(如放射性物质、噪音及高温等)。
(3)母体因素
①全身性病病:妊娠期患急性感染性疾病,高热可引起子宫收缩而致流产或细菌毒素或病毒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使胎儿死亡而发生流产。孕妇患严重内科疾患如心力衰竭或严重贫血可致胎儿缺氧,患慢性肾炎或高血压,致胎盘梗死,均可引起流产。
②生殖器官司疾病:子宫畸形、盆腔肿瘤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导致流产。宫颈内口松弛、裂伤易因胎膜破裂发生晚期流产。
③内分泌功能失调:黄体功能不足往往影响蜕膜、胎盘而发生流产。
④创伤:妊娠早期时行腹部手术或妊娠中期外伤,刺激子宫收缩而引起流产。
(4)胎盘内分泌功能不足及免疫因素 妊娠8周后,胎盘逐渐成为产生孕激素的主要场所。除孕激素外,胎盘合成的其他激素如β~HCG、胎盘生乳素及雌激素等。早孕时,上述激素值下降,妊娠将难以继续而致流产。胚胎及胎儿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这种关系使胚胎及胎儿不被排斥。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胎儿的排斥而致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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