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angyuchu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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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 | 细目 | 要点 |
一、执业医师法 | 1.概述 | 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
2.考试和注册 | (1)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 |
(2)医师资格种类 | ||
(3)医师执业注册及其执业条件 | ||
(4)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适用条件及法定要求 | ||
(5)对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法律救济 | ||
3.执业规则 |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 |
(2)医师执业要求 | ||
(3)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 ||
4.考核和培训 | (1)医师考核内容 | |
(2)医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 ||
(3)表彰与奖励 | ||
5.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1.概述 | 医疗机构 服务宗旨 |
2.医疗机构执业 | (1)医疗机构执业要求 | |
(2)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 ||
3. 登记和校验 | (1)医疗机构的登记 | |
(2)医疗机构的校验 | ||
4. 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1.概述 | (1)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 (2)处理医疗事故的基本要求 |
2.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 (1)病历书写、复印或者复制 | |
(2)告知与报告 | ||
(3)病历资料的封存与启封 | ||
(4)尸检 | ||
3.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 (1)鉴定的提起 | |
(2)鉴定组织及其分工 | ||
(3)鉴定专家组的产生和组成 | ||
(4)鉴定原则和依据 | ||
(5)鉴定程序和要求 | ||
(6)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 ||
4.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 (1)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的处理 | |
(2)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 | ||
5.医疗事故的赔偿 | 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及要求 | |
6.法律责任 | (1)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 |
(2)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3)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 ||
(4)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 ||
四、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 1.概述 | (1)母婴保健工作方针 |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项 | ||
2.婚前保健 | (1)婚前保健的内容 | |
(2)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 ||
3.孕产期保健 | (1)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 | |
(2)孕产期医学指导 | ||
(3)终止妊娠 | ||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
(5)产妇、婴儿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 | ||
4.技术鉴定 | (1)鉴定机构 | |
(2)鉴定人员 | ||
(3)回避制度 | ||
5.行政管理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 | |
6.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
五、传染病防治法 | 1.概述 | (1)传染病防治原则 |
(2)传染病的分类 | ||
(3)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 ||
2.传染病预防 | (1)预防接种 | |
(2)传染病监测 | ||
(3)传染病预警制度 | ||
(4)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 | ||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 ||
(6)医疗机构的职责 | ||
(7)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合法权益保护 | ||
3.疫情报告、通报和 公布 | (1)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 |
(2)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 ||
(3)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 | ||
4.疫情控制 | (1)传染病控制 | |
(2)紧急措施 | ||
(3)疫区封锁 | ||
5.医疗救治 | (1)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 | |
(2)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 ||
(3)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的规定 | ||
6.法律责任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 |
(2)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六、艾滋病防治条例 | 1.概述 | (1)艾滋病防治原则 |
(2)不歧视规定 | ||
2.预防与控制 | (1)艾滋病监测 | |
(2)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 ||
(3)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 ||
(4)采集或使用人体血液、血浆、组织的管理 | ||
3.治疗与救助 | 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 |
4.法律责任 | 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 |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1.概述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 |
2.报告与信息发布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 |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 ||
3.法律责任 | 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 |
八、药品管理法 | 1.概述 | 药品的 范围 |
2.药品管理 | (1)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 |
(2)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 ||
3.药品监督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 |
4.法律责任 | 违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 | |
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1.概述 | 临床使用原则 |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 |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 | ||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 ||
3. 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2)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 ||
(3)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 ||
十、处方管理办法 | 1.概述 | 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 |
2.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1)处方书写规则 | |
(2)药品剂量与数量的书写 | ||
3.处方权的获得 | (1)处方权的取得 | |
(2)开具处方的条件 | ||
4.处方的开具 | (1)开具处方的规则 | |
(2)开具处方的要求 | ||
5.监督管理 | 医疗机构对处方的管理 | |
6.法律责任 | 医师的法律责任 | |
十一、献血法 | 1.概述 | 无偿献血制度 |
2.医疗机构的职责 | (1)医疗机构用血管理 | |
(2)医疗机构用血要求 | ||
3.血站的职责 | (1)采血要求 (2)供血要求 | |
4.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2)血站的法律责任 | ||
十二、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 |
1.概述 | (1)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 |
(2)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 ||
(3)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
2.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1)未尽到说明义务 | |
(2)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 ||
(3)泄露患者隐私 | ||
3.紧急情况医疗措施 的实施 | 紧急情况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条件和程序 | |
4.病历资料 | (1)病历资料的填写与保管 | |
(2)病历资料的查阅与复制 | ||
5.对医疗行为的限制 | 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权益保护 | 干扰医疗秩序和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法律后果 | |
十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1. 概述 | 放射诊疗的分类 |
2. 执业条件 | (1)开展放射诊疗的基本条件 (2)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3)设备和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 | |
3.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 (1)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的要求 (2)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要求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4)患者和受检者的防护要求 (5)放射诊断检查的原则和实施 (6)放射治疗的原则和实施 (7)放射事件的处理 | |
4. 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十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1. 概述 |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原则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 |
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 (1)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2)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的调查和处理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 | |
3.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 (1)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2)抗菌药物预防感染指征的掌握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4)抗菌药物的越级使用 | |
4. 监督管理 | (1)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 (2)对开具抗菌药物超常处方医师的处理 (3)取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形 | |
5. 法律责任 | (1)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法律责任 (2)医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定的法律责任 | |
十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1. 概述 | (1)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目的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职责 |
2. 临床用血管理 | (1)临床用血计划 (2)医务人员职责 (3)临床用血申请 (4)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5)临时采集血液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6)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 | |
3. 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2)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 |
十六、精神卫生法 | 1. 概述 | (1)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 (2)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 |
2.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 医务人员对就诊者的心理健康指导 | |
3.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 (1)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原则 (3)精神障碍的诊断 (4)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 (5)精神障碍的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 (7)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 (8)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的要求 (9)精神障碍患者的病历资料及保管 (10)心理治疗活动的开展 | |
4. 精神障碍的康复 | (1)医疗机构精神障碍康复技术指导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 | |
5. 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3)从事心理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 | |
十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1.概述 | (1)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排序原则 |
(2)禁止买卖人体器官 | ||
2.人体器官的捐献 | (1)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则 | |
(2)捐献人体器官的条件 | ||
(3)人体器官捐献意愿的撤销 | ||
(4)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年龄条件 | ||
(5)活体器官接受人的条件 | ||
3.人体器官的移植 | (1)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和条件 | |
(2)对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检查和接受人风险评估 | ||
(3)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审查 | ||
(4)摘取活体器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 ||
(5)摘取尸体器官的要求 | ||
(6)个人资料保密 | ||
4.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
(2)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 ||
十八、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1. 概述 | 疫苗的分类 |
2. 疫苗接种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2)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管理 (3)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 (4)疫苗接种单位的管理 (5)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 | |
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 (1)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与赔偿 | |
4. 法律责任 |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2)接种单位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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