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安排,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将于2013年9月14日—15日进行,现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凭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准考证查询实践技能考试成绩。
二、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应缴纳2013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823号),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执业医师每考生24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考生130元。
(二)收费时间:
2013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三)收费地点:
南昌市卫生学校(南昌市上营坊路9号)。
三、打印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考生缴纳2013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后,可于2013年9月1日至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前自行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注意事项等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医学综合笔试缴费发票,以备考试时核验。
(三)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医学综合笔试缴费发票、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铅笔刀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手机等各种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在考场考试期间一经发现上述物品,将认定为作弊。
请2013年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准时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以免影响考试。
特此公告!
南昌市卫生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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