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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和2016年《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
现将丰台区领取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和2016年《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201室(丰台镇西安街3号),联系电话:63821573。
二、注意事项
1、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请派专人统一领取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和2016年《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人员名单。
2、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原件;若代领请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请考生领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后及时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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