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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广大考生:
参加201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医师资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所有《医师资格证书》将通过考生所在单位向相关部门领取并向考生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含市直审批):请于3月22日后与所在地卫生计生局医政科联系取证事宜;三河市医疗卫生机构请与三河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取证事宜。
二、在廊坊市区内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请与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联系取证事宜。
各县(市、区)卫计局医政科及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如下:
三河:3155008 大厂:8367109
香河:8311433 永清:7085600
固安:6212530 霸州:7230629
大城:2358007 文安:8658207
广阳:2113299 安次:2112865
开发区:6070097 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2206365
廊坊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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