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青海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青卫医〔2020〕11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民营、部队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批复》(国卫医考委发〔2020〕2号),现将我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公布如下:
一、临床执业医师:
西宁市343分
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324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315分
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278分
二、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市165分
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157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153分
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122分
三、口腔执业医师:350分
四、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65分
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22分
六、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24分
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68分
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41分
九、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61分
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56
除上述类别外,其他类别执行国家统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做好对我省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管理,我委对开展执业服务等环节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未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只通过省内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限定在省内执业,只通过各市、州内合格分数线的考试限定在本市、州内执业,确保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执业医师能够在当地开展服务,缓解我省边远地区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
2020年3月1日起办理通过省级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2019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办理的通知》(青卫医便函〔2019〕286号)。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