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在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小编带您一窥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改革的变化亮点。
简述三项变化:区域注册制、多点执业、电子化注册管理。
1、医师区域化注册推向全国!
《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办法》同时还通过建立区域注册制度、电子注册制度、注册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改进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对于医生们来说方便多了。
2、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多执业机构备案数量不限!
多执业机构备案作为国家解放医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如何在制度上保障多执业机构备案的推进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本次修改版第十条明确提出: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也就是说,在同一执业地点,医生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后,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多执业机构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只要有精力,在区域范围内注册可以在多家医疗机构执业,多执业机构备案就可以了。
3、医生多省份执业的大门也敞开了!
《办法》修改后第十七条明确提出,医师跨执业地点(省份)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医师跨执业地点(省份)增加执业机构数量不限(每个省份可以有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和多个执业机构备案),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4、关于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通过网上“一站式”注册服务,改进原有注册模式,方便医生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同时各地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和多省份注册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什么是医师多机构备案?
答:医师注册了一个执业地点并有了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后,如果要到其他机构执业,需到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健委分别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1、执业医师在当前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所在省级行政区划)注册信息是有效的,可以在该执业地点内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2、执业助理医师在当前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所在县、区级行政区划)注册信息是有效的,可以在该执业地点内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3、若医师在当前执业地点内没有有效的执业注册信息,则不能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需要先在该执业地点内申请一个主要执业机构,然后再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注意:多执业机构备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过主执业机构的执业范围。
例如:主执业机构的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和儿科专业,那么多执业机构备案的执业范围只能在这三个执业范围内选择,至少选择其中一个。
二、医师可不可以直接跨省做多执业机构备案?不可以
1、执业医师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首先要求在该执业地点内(省内)存在有效的执业注册信息,然后在该有效执业注册信息的基础上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多执业机构备案数量不限。
2、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有一个执业地点并且只能存在一个有效的主执业机构,在该基础上可以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多执业机构备案数量不限。
3、执业医师如果要在其他执业地点(其他省份)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首先需要在拟执业的省份先申请一个主要执业机构,然后再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注意:如果要保留原执业地点的执业注册信息有效,在这里不是申请由原执业地点变更过来,而是直接申请注册,注册使用的执业资格和注册执业范围要与原执业地点的执业注册信息完全一致才可以)。
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
电子化注册入口:http://211.144.139.157/Home/Country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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